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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4/5)

己少一颗牙齿。他认为是医院开刀的时候把他牙齿丢了。

医院完全不知这颗牙齿的事情,因为手术不会碰到这颗牙齿,医院带他去照了x光,胃里也没有牙齿。医院在找不事故原因的情况下,帮助老伯补了一颗假牙。

过了几个月,老伯得了静脉炎,他认为这是手术后遗症,与医院协调不成,开始了告状的路。

老伯把他的就医经过以及他的怀疑呈给法,经过医疗机构鉴定以及法判案,医院和医生无任何过失,静脉炎与耳手术无关系,但考虑到病患年纪比较大.收比较低,希望医院给予无过错赔偿。

医院方面的申辩:老人年纪大了,几乎牙松动,也许夜里休息的时候掉了咽到肚里去排便排去了。因为耳手术是不走腔的.医院不知他牙齿的事(真不知假不知我不清楚,我是听他们说)。

老人申辩:医院在就医过程中态度恶劣,打针前用力打他,说话很不耐烦,他耳朵聋,他们很讨厌他,所以手术的时候故意害他。

官司开场.法官问,原告提起二诉,是否对一审判决书里陈述的事实有异议?是否有新的举证和补充?

原告及其夫人开始义愤填膺地控诉。法官再次发问:“现在讨论的是一审判决书,你二审是基于一审基础上的,请你翻开判决书,说明你对哪句话有异议?哪句话不实?”

原告将判决书念一遍,每旬后面都认定一句:“这个没异议。这个是对的。”

法官问,那你现在二诉是为什么?

原告说,我认为一审判决不公。我要上访。我们老百姓不懂医也不懂法,我们就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公

法官跟原告解释,政府和法院是两条线。如果你们上访,去政府,如果你们告状,来法院。你现在是告状还是上访?

原告答:我们到法院抗议。因为你们对我们提的证据假装看不见,你们帮助医院陷害我们。

(同学们应该看看法官当时的表情。他的内心活动我可以解说:你觉得我们联合起来陷害你,你还来吗?)法院说,哪个证据没有采纳?请你示。

原告开始滔滔江

法官制止,说,法院讲究证据,你要提证据,而不是大分话里都用“我们认为、我们听说、我们听谁说。”

原告来一句:“医院比我们懂医,我们如果有怀疑,法律规定要他们举证的。”

被告律师崩溃状。

法官说:“他们举证了,认为你的静脉炎与治病没有直接关系。”

“他们陷害我们,我们要告他们故意伤害罪。”

法官崩溃。

法官耐心说:“你如果告他们故意伤害罪,那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不是二审的事。二审是针对一审的结果行讨论。”

原告:“我们现在就是告医院故意伤害罪,请你们法官给我们主。”

法官说,这个是另一条程序,你要到公安机关去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提起公诉,然后再审。

原告:“我不明白,明明是一个案,为什么要我们跑来跑去。,我们都七十岁的人了,每天为自己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奔波…”

长篇大论。

我笑得不行了。

法官在数次制止无效之后,对原告说,你所有的书面材料请退后呈上。现在你希望法院调解吗?

原告:“我希望判他们故意伤害罪。”

除原告外,全场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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