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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七十四(5/7)

以吴渊为观文殿学士、京湖制置大使、知江陵府。

己未,雨土。洪天锡言其象为蒙,请严君小人之辨,又言修内司为民害,宜治之。

夏,四月,庚午,朝献景灵

蜀郡地震。

癸酉,帝问民近状,谢方叔对曰:“数年来,民在江南者,皆已安业。”

丁丑,以陈显伯兼资善堂赞善,陈兼直讲。

辛巳,帝谓辅臣曰:“闻刑狱多有冤滥。”谢方叔等曰:“不特冤滥,且有淹滞,当时加申警。”

癸未,考功郎官洪勋对,及社衍封还事,帝曰:“朕每谕丞相,事有不可行者缴奏。”

浙、闽大,洪天锡上言:“上下穷空,远近怨疾,独贵戚、阉享富贵耳。举天下穷且怨,陛下能与数十人者共天下乎?”

五月,丙申朔,帝谕辅臣曰:“黄州乃江面要地,郎应飞不胜任,当别选人。”谢方叔曰:“黄州昨除张胜,今尚权鄂州,曷若以厉文翁为之乎?”

甲辰,久雨,以监司,州郡辟书冗滥,申严禁止。

丙午,帝谕辅臣曰:“修筑江岸,军兵不易,闻补工值雨,多不给,可令特支。”

封桩库十八界会二十万给三衙诸军,赈临安府民亦如之。

甲寅,赵汝腾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六月,以枢密院编修镇江丁大全为右司谏。大全面蓝,为戚里婢婿,夤缘阎妃及内侍卢允升、董宋臣,得于帝,由萧山尉累拜是职。时正言陈大方、侍御史胡大昌与大全同除,皆缄默不言。人于其名大旁加,目为“三不吠犬”

,洪天锡罢言职。时吴民仲大等列诉董宋臣夺其田,天锡下其事有司。而御前提举所移文,谓田属御庄,不当白台,仪鸾司亦牒常平。天锡谓:“御史所以雪冤,常平所以均约,若中贵人得以控之,则内外台可废,犹为国有纪纲乎!”乃申劾宋臣及卢允升而枚数其恶,帝犹力护之。天锡又言:“修内司,供缮修而已。比年动曰御前,赃之老吏,迹捕之凶渠,一窜名其间,则有司不得举手。狡者献谋,暴者助,其展转受害者,皆良民也,愿无使史臣书之曰:‘内司之横自今始。’”疏六七上,留中不报,天锡遂去,诏迁大理少卿。宗正寺丞赵宗嶓移书谢方叔,责其不能止救,方叔甚惭。而谗者又曰:“天锡之论,方叔意也,其去亦方叔挤之。”方叔上书自解,帝终不信。

辛卯,签书枢密院事王埜罢。

秋,七月,癸丑,以吕文德知鄂州,节制鼎、澧、辰、沅、靖五州。

丙申,谢方叔、徐清叟罢,以御史硃应元劾之也。董宋臣、卢允升犹未快,赂人上书力诋洪天锡、谢方叔,且乞诛之,使天下知宰相、台谏之去,自独断,于内侍无预。

命三省、枢密院机政,令董槐、程元凤日当笔。诏曰:“往年二相并命,各分朋党,互相倾轧。吴潜既退,方叔独相,持禄固位,政以贿成,诸无藉,恬然而不知。天示警戒,臣庶章,不夺方叔之相权,则是朕躬有罪。尔槐,乐元凤,尚鉴兹哉,毋若方叔之负朕也!”

己未,帝谕辅臣曰:“近来州县赃吏甚多,不可不严其禁令。”董槐言艺祖朝有窜或杖死者。程元凤曰:“宗朝必籍记姓名,不复录用。”帝曰:“籍记今可行。”

以谢方叔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

蒙古乌兰哈达自吐蕃攻西南夷,悉平之。

八月,乙丑朔,以董槐为右丞相兼枢密使,程元凤为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蔡抗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丙寅,帝谕辅臣曰:“朕以今日多事,选用卿等,宜一心国。凡纪纲未振,人材未萃,民生未裕,边备未饬,皆为急务,宜加之意。”

以徐清叟为资政殿大学士,提举玉隆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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