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元措言于蒙古主曰:“今礼乐散失,燕京、南京等,亡金太常故臣及礼册、乐,多有存者,请降旨收录。”蒙古主从之,命各路民官,如有亡金知礼、乐旧人,可并其属徙赴东平,令元措领之,于本路税课给其。
十二月,壬寅朔,诏并淮东、西、湖广总所、四川茶制置司,犒赏诸摆铺兵。
丙午,光州守臣董世臣伏诛,司柳举海外,以其弃城降敌也。
甲寅,兵郎官范应铃面对,帝问广中诸郡,应铃云:“虽不及昔,然亦可为。但去天万里,人不守法,二十五郡各得一廉太守,民自受惠。且如宜州卒莫通等叛,提刑张琮亲往招安,通等闻是宜州旧守,即叩降:此太守得人之效。”帝然之。
戊辰,诏:“诸路和籴,给时直,平概量,毋得科抑,申严秋苗苛取之禁。”
起李韶为礼侍郎,辞,不允,诏所在州军护送至阙。史嵩之遣人谓韶曰:“无言济邸、媪、国本。”韶不答,上疏曰:“臣生长淳熙初,犹及见度江盛时,民生富庶,吏治修举。事变少异政归私门:绍定之末,元气索矣。端平更化,陛下初意,岂不甚!国事日坏,其人或死或罢,莫有为陛下任其责者,考论至是,天下事岂非陛下所当自任而力为乎?左氏载史墨言,鲁公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盖言所由来者渐矣。陛下临御日久,宜思熟念,威福自己,谁得而盗之哉!合此不为,悠悠玩愒,乃几于左氏所谓世从其失者。”盖以世卿风嵩之也。疏,嵩之不悦,曰:“治《秋》人下语毒。”时人与杜范称为“李杜”
蒙古诸勋贵,以严实久镇东平,议裂其地为十,分封勋贵,各私其,与有司无相关。先是实遣奏差官王玉汝至京师,适闻其议,慨然曰:“若是,则严公事业,存者无几矣。”夜静,哭于耶律楚材帐后;明日,召问其故,曰:“玉汝为严公之使,今严公之地公裂而不能救,无面目还报,将死此荒寒之野,是以哭耳。”楚材使诣蒙古主前陈诉,玉汝言曰:“严实以三十万归朝廷,崎岖兵间,三弃其家,卒无异志,岂与迎隆者同?今裂其土地,析其人民,非所以旌有功也。”蒙古主嘉玉汝忠款,且以其言为直,由是地得不分。
○理宗建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圣明安孝皇帝嘉熙三年(蒙古太宗十一年)
,正月,癸酉,以乔行简为少傅、平章军国重事,封益国公;李宗勉为左丞相兼枢密使;史嵩之为右丞相兼枢密使,督视两淮、四川、京湖军;余天锡参知政事;吏尚书兼给事中游侣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丙戌,诏曰:“朕临御十有六载,愿治徒勤;责成二三大臣,课效犹邈。法元祐尊大老之典,特谘重事于平章;遵绍兴并二相之规,盖相应于表里。毋狃旧习,毋玩细娱。”
戊戌,诏:“四川连年扰攘,州县阙官,其赴铨人,年二十已上者免试,发还漕司,帘引放行,注授一次。”
蒙古主素嗜酒,晚岁尤甚,耶律楚材屡谏,不听;乃持酒槽铁曰:“麹蘖能腐,铁尚如此,况五脏乎!”蒙古主悟,语近臣曰:“汝曹君忧国之心,参若此乎?”赏以金帛,敕近臣日酒三钟而止。
蒙古富人刘廷玉等以银一百四十万扑买天下课税,耶律楚材曰:“此贪利之徒,罔上下,为害甚大。”奏罢之。
楚材尝曰:“‘兴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任尚以班超之言平平耳,千古之下,自有定论。后之负谴者,方知吾言之不妄也。”
二月,壬寅,以余天锡兼同知枢密院事。
丙午,以史嵩之依旧兼都督江西、湖南军。
癸丑,诏:“朕比命相臣,往开督府,两淮、西蜀,相距迢遥,要须脉络贯通,易于运掉。其诸制阃、监司、帅守、戎师等,宜皆同心协力,毋徇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