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严行下。
己酉,金稽古阁火。
壬,金审议使、行台兼工侍郎萧毅、翰林待制、同知制诰邢瞻等见。毅等至馆,帝命工侍郎莫将馆伴。
时殿陛之仪,议犹未决。议者以为兵卫单弱,则非所以隆国;设仗卫,恐骇敌情。秦桧与知閤门事郑藻谋之,藻请设黄麾仗千五百人于殿廊,蔽以帟幕,班定彻帷,桧然之。自是以为定制。
时秦桧议誓书事,以为:“自古盟会,各意以为之誓,未有意自彼,而反覆更易,必如其所要者。”帝曰:“朕固知之。然朕有天下而养不及亲,徽宗既无及矣,太后年逾六十,日夜痛心。今虽与之立誓,当奏告天地、宗庙、社稷,明言若归我太后,朕不惮屈己与之和。如其不然,则此要誓,神固不听,朕亦不惮用兵也。”
乙卯,御史中丞何铸充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充大金报谢使。右谏议大夫万俟禼试御史中丞,起居郎罗汝楫为右谏议大夫。丁巳,拱卫大夫、利州观察使、知閤门事曹勋落阶官,为容州观察使,充报谢副使。
何铸辞,帝谕铸委典致词,事在必济。又召勋至内殿,谕之曰:“朕北望帏,逾十五年,几于无泪可挥。所以频遣使指,又屈己奉币者,皆以此也。窃计天亦默相之。”言已,泪下,左右皆掩泣。帝曰:“汝见金主,以朕意与之言曰:‘惟亲若族,久赖安存,朕知之矣。然阅岁滋久,为人之,不自安。且慈亲之在上国,一寻常老人耳,在本国则所系甚重。’往用此意,以天至诚悦之,彼亦当动也。”
戊午,金国审议使萧毅等辞行。时朝廷许割唐、邓二州,馀以淮中为界。毅辞,辞谕曰:“若今岁太后果还,自当谨守誓约;如今岁未也,则誓文为虚设。”
辛酉,特观文殿大学士、福建安抚大使兼知福州张浚为检校少傅、崇信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免奉朝请。
秦桧将议和,遣工员外郎盖谅因事至闽中,风浚使附其议,当引为枢密使。浚答书,言敌不可纵,和不可成,桧不悦。会浚以母老乞词,乃有是命。
是月,诏:“大金已遣使通和,令川陕宣抚司照会保守见存疆界,不得兵生事,招纳叛亡。”
十二月,癸酉,试尚书工侍郎莫将权本尚书,往唐、邓州分画地界。
先是诏刑侍郎周聿充京西路分画地界官,应措置,枢密都承旨郑刚中充陕西路分画地界官,应措置,委川陕宣抚司照南北誓书文字,细分画,不得差错生事,至是又遣将焉。
乙亥,签书枢密院事、充大金报谢使何铸等至军前,金都元帅宗弼遣铸往会宁,且以书来索北人之在南者,因趣割陕西馀地。
是日,遣莫将、周聿往割唐、邓,又命郑刚中分画陕西,以刘豫、吴玠元地界为准。
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
飞既属狱,何铸以中执法与大理卿周三畏同鞫之。飞久不伏,因不,求死,命其閤门祗候雷视之。至是万俟禼台月馀,狱遂上。及聚断,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言飞不应死,众不从。于是飞以众证,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以三十岁除节度使,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敌侵淮西,前后受亲札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留,当斩;阆州观察使、御前前军统制权副都统制张宪,坐收飞、云书,谋以襄叛,当绞;飞长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举醴泉观云,坐与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机密事,当追一官,罚金。诏飞赐死,命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参议官、直秘阁于鹏,除名,送万安军,右朝散郎孙革,送浔州,并编;仍籍其赀,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飞死,年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