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受祖宗二百年基业,为臣民推,已逾十年,岂肯受其封册!兼画疆之后,两国各自守境,每事不相关涉,惟正旦、生辰遣使之外,非时不许往来,朕计已定。”
己未,吏尚书李光参知政事。
秦桧与光初不相知,特以和议初成,将揭榜,藉光名以镇压耳。帝意亦不用光,桧言:“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议自息。”帝乃许之。
癸亥,金新成。
乙丑,诏:“绍兴府南班不带遥郡宗室十八员,岁拨上供米五百斛,令同判大宗正事士祇均给之。”以士祇言宗室俸薄者不足于籴故。
庚午,殿中侍御史郑刚中言:“今日之势,尤急于边郡。如楚、泗、通、泰、滁、濠、江、鄂以至荆、襄、关陕之地,不过二十馀郡,愿诏大臣,选二十馀辈,分而布之,使其招徠牧养,朝廷又时遣使行,无状者易之,得人,则须以持久,增敕赐金之事可行矣。”从之。
甲戌,端明殿学士、提举万寿观韩肖胃以旧职签书枢密院事。
乙亥,以肖胃为大金奉表报谢使,光山军承宣使、枢密副都承旨钱愐副之。
丙,金诏谕使、尚书右司侍郎张通古,明威将军、签书宣徽院事萧哲至行在,言先归河南地,徐议事。以左仆府馆之。
丁丑,金立贵妃费氏为皇后。
诏:“大金遣使前来,止为尽割陕西、河南故地,与我讲和,许还梓、母、兄、亲族,馀无须索。虑士民不知,妄有扇惑,尚书省榜谕。”
台谏官句龙如渊等再诣都堂议国事。秦桧曰:“若王商量不听,则如之何?”如渊曰:“正恐未能办此。亦尝率易文字,请相公、参政亲见使人与议,庶国事早济。”李光曰:“此固不可惮;第一至馆中遂有如许礼数。”如渊曰:“事固如此。然视人主之屈,则有间矣。”光默然。
遂召国信计议使王、副使冯楫至都堂。如渊语曰:“公为使人,通两国之好,凡事当于敌中反覆论定,安有同敌使到此而后议者!”泣且曰:“涉万死一生,往来敌中者数四。今日中丞乃责如此!”桧等共解之曰:“中丞无它,亦激公使了取书事耳。”曰:“此则不敢不勉。”
戊寅,句龙如渊与李谊对,帝曰:“士大夫但为谋,向使在明州时,朕虽百拜,亦不复问矣。”帝辞俱厉。如渊曰:“今日事势,与在明州时不同。”谊曰:“此事莫须召三大将来,与之商议,取其稳当乃可?”帝不答,久之曰:“王本奉使,至此亦持两端;秦桧素主此议,今亦求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