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兵围之。达勒达善,无衣甲,伊都敌不胜,父皆死。
西京副留守李能坐累诛。南京留守郭药师、河东南路步军都总萧某皆下狱,既而获免。能,燕人,辽宰相俨之,宣和末,自平州来归,拜延康殿学士,赐姓名赵修;金人燕,复取以去。宗翰以药师家富于财,谓其可以动众,悉夺而囚之。
宗翰次室萧氏,本天祚之元妃,希尹杀之,谓宗翰曰:“彼与兄实为仇雠,然忍死事兄者,盖有待也。今事既不成,它日帷间,寸刃不测,可以害兄矣。希尹以兄故擅杀之。”宗翰泣谢。于是宗翰令诸路尽杀契丹。
金主闻伊都叛,未至燕而归。大赦。
彰德军节度副使景山告知相州杜充通江南。先是充之孙自南方逃归,充不告官而擅纳之,遂下元帅府掠治。宗翰问之曰:“汝归江南邪?”充曰:“元帅敢归江南,监军敢归江南,惟充不敢归也。”诸帅相顾而笑。逾年乃释。
冬,十月,戊朔,置孳生监于饶州,命守臣提领,括神武诸军及郡县官牧隶之,仍选使臣五人专主其事。
时言者以为“军旅之事,政为急;多事以来,国为敌所侵,盗贼所有,其在诸军者无几。乞讲求孳生之利,于江东、西择草善地,置地以牧之。”故有是命。
辛卯,朝议以坑治所得不偿所费,悉罢监官,以县令领其事。至是江东转运副使承奏存饶、信二州铜场,许之。二场皆产胆,浸铁成铜。元祐中,始置饶州兴利场,岁额五万馀斤。绍圣三年,又置信州铅山场,岁额三十八万斤。其法以斤铁排胆槽中,数日而,三炼成铜,率用铁二斤四两而得铜一斤云。
癸巳,诏湖北安抚司后军统制官颜孝恭以所还鄂州。孝恭初奉诏讨石陂军贼余照,照为官军所杀,其次李宝等百馀人皆就招。
戊戌,吕颐浩言:“建康米斗不及三百,于镇江上下积粟三十万斛,以助军用。”帝曰:“若选兵十五万,分为三军,何事不成!祖宗取天下,兵数不过如此。”
庚,直徽猷阁凌唐佐为伪齐所杀。
初,唐佐既降,刘豫因以唐佐知归德府。有尚书郎李亘者,乾封人,建炎末避地不及,豫使守大名。时通问副使宋汝为亦以豫命同知曹州。三人素相厚,汝为知豫无改悔意,与唐佐等疏其虚实,遣人持蜡书告于朝。唐佐、亘募得卒刘全、宋万、僧惠钦,汝为募民王现、邵光,皆十馀往返。尚书左仆吕颐浩之过常州也,得唐佐从孙宪,授保义郎、閤门祗候,俾持帛书遗之。宪至睢,唐佐妻田氏使与馆客张约同,宪疑不,田氏曰:“无伤也。”既而为约所告,豫遣人捕唐佐并其家至京师,宪走得免。唐佐谏豫,责以大义,豫怒,斩唐佐于境上,下令曰:“唐佐结连江南谋反,斩首号令。其家属当从坐,贷死,送颍昌府拘。”时全、万、惠钦为逻者所得,事、亘亦坐诛。先是武显大夫孙安为应天府兵钤辖,城陷,不得归,后谋还朝,为人所告而死。事闻,赠安忠州刺史;为亘立祠,名愍忠。
丁未,以孟冬荐飨太庙于温州。是月也,先祫祭。祠员外郎、神主神御提向宗厚言:“祭不数,乞用故事权罢时享。”礼官援《政和五礼新仪》,不从。于是裕祭、孟飨荐新、朔祭兼行于一月之间,非故事也。
己酉,诏:“帅臣、统兵官以公使酒酤卖者,取旨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