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撰、主万寿观。”言宇文虚中奉使日久,守节不屈。时虚中右朝奉郎师瑗,奉其母居闽中,乃添差师瑗福建路转运判官。于是尚书左仆吕颐浩议,当再遣使人以骄敌意。
壬戌,以左迪功郎潘致尧为左承议郎、假吏侍郎,为大金奉表使兼军前通问;秉义郎公绘为武经郎、假武功大夫、忠州刺史,副之。命作书与其近臣耶律绍文,且附香药、果茗、缣帛、金银两,二后又减半;遗都元帅宗翰金二百两、银千两;遗右监军希尹、赐宇文虚中半之;遗耶律绍文银三百两,缣、币百匹,通问副使硃弁已下亦皆赐金。三省勘问,路由东京,乃令颐浩作书,以果茗、币帛遗刘麟。致尧、公绘,各官其家二人,赐金帛甚厚。
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府席益试尚书吏侍郎,寻兼侍讲。
乙丑,观文殿学士、左宣奉大夫、提举醴泉观兼侍读硃胜非守尚书右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初命沿江岸置烽火台以为斥堠,自当涂之褐山东,采石、芜湖、繁昌、三山至建康之家渡、大城堙、池州之鹊山,凡八所,旦举烟、暮举火各一以为信,有警即望之。
丙寅,军贼李通受都督府招安,傅崧卿以通为修武郎、本府亲兵前军统领。
辛未,诏:自今应批降分,系亲笔付者,并依旧作御笔行。”
甲戌,彗星没。
乙亥,御笔:“尚书兵侍郎兼直学士院綦崈礼为翰林学士。”自靖康后,从官以御笔除拜自此始。
丙,诏:“近降御笔分事,多系宽恤及军期等事,与前此指挥事不同,并经三省、枢密院。如或不当,自合奏禀,仍许给、舍缴驳,台谏论列,有司申审。若奉行违慢,止依违圣旨科罪。”是日呈,帝谓辅臣曰:“今日批降分,虽朕意,必经由三省、密院,与已前不同。”硃胜非曰:“不经凤阁、鸾台,盖不谓之诏令。”吕颐浩曰:“所以别于圣旨者,上下晓然知陛下德音所向也。”遂批旨行下。
戊寅,罢镇江府织御服罗。帝谕辅曰:“方军兴,有司匮乏,岂可以朕服御之为先!且省七万缗,助刘光世军费也。”
辛巳,太尉、神武左军都统制、福建、江西、荆湖等路宣抚副使韩世忠为江南东、西路宣抚使,置司建康府。沿江三大帅刘光世、李回、李光,并去所领扬、楚等州宣抚使名,其节制淮南诸州如故。惟荆湖、广东宣抚使李纲,止充湖南安抚使,湖北、广东并还所。自分镇以来,前执政为帅者,例充安抚大使,至是右司谏刘裴屡言纲跋扈,吕颐浩将罢纲,故帅衔比江东、西减大字。
世忠言提举官董日攵,招友、曹成之众得八万人;诏侍郎姚舜明往衡、邵、辰、沅等州拣其军,仍应副沿路粮。世忠还建康,乃置背嵬亲随军,皆鸷勇绝者。
壬午,权尚书礼侍郎赵昼充徽猷阁待制、枢密都承旨。自改官制后,都承旨除文臣自昼始。
丙戌,显谟阁直学士、知兴元府王似为端明殿学士、川陕等路宣抚置副使,与张浚相见,同治事。
始,浚使,第以宣抚置为名,至是始带川陕及等路字。浚在川、陕,凡事虽以便宜行之,然于乡党亲旧之间,少所假借。于是士大夫有求于宣司而不得者,始起谤议于东南,大略谓浚杀曲端、赵哲为无辜,而任刘羽、赵开为非是。朝廷疑之,将召归,先为置副。时似已复还成都,而行在未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