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在一名上校军官的指挥下,迅速的排列成了三排骑兵战线。这次,他们的不是刀鞘里的战刀,而是别在鞍后面枪筒里的枪。
三天战线上的近卫军官兵迅速的好了战斗准备,而每一条战线正中间都有一名负责指挥战斗的军官。这名军官的位置稍微靠前一,他没有用枪作战,而是用手里挥舞的军刀来指挥每一次的击,以此尽量集中火力。而与这五千明军骑兵对阵的,正是那一万八千名阿拉伯骑兵。
在不了解明军骑兵新战术的情况之下,阿拉伯骑兵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通过明军骑兵的阵型判断明军要与他们打对攻战。显然,在阿拉伯人看来,仅仅五千明军骑兵,如果真要用刀来决定胜败的话,那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而且,阿拉伯骑兵手里还有弓箭,有大的兵力优势,他们有着绝对的信心消灭掉这明军骑兵。当然,事实远非如此。
阿拉伯骑兵的弓箭是非常厉害的,当初连蒙古人都有惧怕。不过,阿拉伯人用的都是短弓与短箭。这长度比较短的箭矢虽然在近距离的飞行速度很快,不过在远距离战中,其能量很小,超过一百五十步之后,杀伤力就非常低了,只在近距离作战时才能发挥短弓击速度快的优。显然,一百五十步的程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当时近卫军的官兵都有全铠甲,连战都备了铠甲,要想穿明军官兵上的铠甲,恐怕在五十步的距离之内都有问题。
阿拉伯人使用的是传统战术,即手持弯刀的骑兵在前面冲锋,而使用弓箭的手在后面掩护。不过,对于明军来说,这样的战术是没有半用的,而且这也是阿拉伯人灾难的开始。
当时,阿拉伯骑兵中,几乎没有人穿金属铠甲。一是阿拉伯的手工业确实不发达,钢铁产量不足以为军队提供更多的武装。二是在沙漠地区作战,如果随时都穿金属铠甲的话,那不被敌人杀死,都会被死。大分阿拉伯骑兵上是没有铠甲的,最多就是一用革制造的单薄的甲而已。
在这情况下,近卫军官兵手里的枪,足以在三百步的距离上轻易的击毙这些阿拉伯人。甚至在三百五十步到四百步之间,枪的弹仍然有着足够的杀伤力。对阿拉伯手的短弓来说,这个距离确实是太远了,就算他们采用抛的方式,也不可能将轻盈的短箭到两百五十步之外。也就是说,双方手里的武在程方面的这一百到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就已经决定了这场战斗的胜败。
当爆豆般的枪声响起的时候,密集的弹雨立即撕裂了阿拉伯骑兵的躯,连同他们下的战也一同遭殃。而随着距离接近,弹撒布的范围就越下,命中率也就越。当时,就算是最普通的近卫军士兵,也能够在背上用枪准确的中一百五十步外的人靶,当然前提是战得原地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