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忧国忧民的空喊,绝不敢对他们任何实质的压抑与打击。所以到了所谓东林“众正盈朝”之时的天启初年、崇祯初年,帝国吏治也没有任何改变。
但帝国的律法的破坏,常常是代表着众多个人、众多利益群的利益,所以他们常常都希望官员去破坏帝国的律法,为此他们不惜用尽手段去收买官员。如果这个人、这利益群人数越来越多、势力越来越大,那官员自然都得被纷纷拉下。
东林党的现,绝不是代表正义的力量,他们只是代表一类似在野党的力量。这力量现,只是引起明末政府在人事安排上的动;总而言之,官职成为大家公开角逐的、肆意争夺的对象。从前那暗箱作、相互妥协提、选用官员的状态被打破了;代而取之的是大家在社会上大肆积攒自己的政治资本,在朝之上针锋相对的、公开角逐、相互排斥的选官制度。
如果这一切只是孤立的、个别的;那因此受害的人自然敢对此大呼反对、向上反映;而上级官员也自然可以轻易的去敢去惩治这行为;但如果这一切是普遍的、众多利益群卷的事情,那反对者自然会变得越来越无助、无能;而一个立志为民事的官员,也会被他逐渐削磨的只有随波逐了。他最多也只敢保证自己不去贪污、受贿罢,指望他去与这作对,那实在是太人所难了。
如果从理想的状态去看,这自然有利于优秀人才帝国政府;但实际上无论他们上台之前,表现的多么大义凛然、慷慨激昂、忧国忧民;一旦拥有了政治权力后,都也只有默认既得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因为帝国吏治的败坏,绝不是简单的官员德决定的;这些自我标榜德尚的东林党人登上政治舞台后,帝国的吏治也不会有任何实质的改变。
帝国的官员,只是帝国律法运作的执行者;如果破坏帝国律法会侵害官员之外的所有利益群,那借官员一百个胆官员也不敢破坏这律法的运作。
一切上层建筑(国家、政治、法律、德、宗教、思想)无论他表面上多么超然,实际上都植于利益之上的。它们都是调节人与人、群与群之间利益关系的,都是在阐述人与人、群与群之间利益关系的。
官员贪污、受贿的最大动力是:社会上存在着众多拿着钱、想着办法去收买官员的利益群。这说法,也许有为官员贪污、受贿辩解的嫌疑;但我们必须得清楚,一个社会中为什么会现众多拿着钱、想着办法去收买官员的利益群呢?
而在明末背景下,真正推动吏治败坏的力量;显然不在底层的利益群中,因为从普遍意义而言,他们是吏治破坏的最直接受害者;从本能而言,他们反对吏治败坏,那是发自真心真意的;但随着他们手中握有的经济资源越来越小,他们阻止吏治全面败坏的力量也越来越小了。
在这背景下,一个官员如果律法事;所面对的阻力、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如果他律法办事,就等于把无数主动送上门来的利益给推去(他自己拒绝这利益没有错,但他要阻挡大家都获得这利益就会得罪无数人);如果他章办事,就等于得罪一大批人(他等于阻挡了同事、下属、上司获得主动送上门的利益);更主要的是那些办不成事的人(通常都是盘错节的、社会上的势群的联合),肯定会认为他是茅坑的石又臭又,总会想办法清理了他。
大明帝国的律法;当然也不可能超然于这一切之上的。它也是调节当时社会人与人、群与群之间利益关系的。认为帝国的律法在保护自己利益的人,自然不会成天想着如何破坏律法(当然也就不会成天拿着钱想着如何收买官员破坏吏治);认为帝国的律法在阻碍自己利益扩张的人,自然会成天想着如何破坏帝国律法(当然他们自然会成天拿着钱想着如何收买官员破坏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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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党的现,对明
清末林则徐到两广,当着所有官员的面说:“你们中间,有谁敢说自己没有贪污、受贿过?”林则徐实在把这些官员们都渺翻了;因为他们真称得上无官不贪;但如果我们不是把历史当童话讲,就应该知,林则徐曾经理过的地方,肯定也是这无官不贪的局面(例外的只是极个别的事)!泪痕相信林则徐是个清官,但如果说他能、敢把这清廉加于普遍官员之上,那实在是把政治当童话讲了。
在吏治破坏代表代表了整个既得利益群共同利益的社会中,一个官员他能要求自己廉洁,已属于难能可贵了;如果他想把这廉洁加于整个社会,那实在是让人无可想象的。
泪痕常想,为一个官员贪污、受贿的最大动力是什么呢?最后泪痕惊讶的发现,一切竟然不是他们的贪;用所谓的贪去解释社会中的不正之风,这固然永远也没有错;问题是:如果没有任何阻力,人的贪自然会无限膨胀;如果有大的阻力,那谁的贪也会变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