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迫不得已,帝国已经在战争中牺牲了数百万将士,没有任何理由再让上百万的将士去牺牲命。可是,当薛希岳批准使用橙剂的时候,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帝国在发动一场化学战争了。
使用橙剂到底算不算是化学战,这在战后成为了一大争论。
从本上讲,化学武地最终作用对象是人,而不是其他的生,更不会是植。至少在橙剂大规模使用之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专门去开发针对植的化学战剂。因此,在很多人看来,橙剂不算是化学战剂,使用橙剂也不算是化学战,因此帝国没有在大战期间大规模使用化学武,更谈不上发动化学战争了。
反对者的观也很明确,橙剂本对人有着大的危害,而且正是通过化学作用危害人,因此橙剂本就是化学战剂,唐帝国在战争中大规模的使用橙剂,就是发动了化学战争。
在橙剂对人的大毒得到证实之前,这个观的主要分歧就是,使用橙剂是直接针对人,还是针对的是植。在相关地国际公约中,只将针对人,且能够产生大杀伤与危害的化学葯剂定义为了化学战剂,因此唐帝国一直持橙剂不属于化学战剂,因为橙剂不直接针对人。可事实上,橙剂确实对人产生了大的危害,特别是在橙剂的致瘊得到了证实后,数百万国人都是因为橙剂而患上癌症死亡,那么橙剂就已经拥有了大的杀伤力与危害,橙剂就应该属于化学战剂。
不争论的结果如何,战后都不可能因此而追究唐帝国的责任。事实上也是如此,战后,唐帝国只对那些因为驻遭到橙剂污染地区的帝国官兵行了赔偿与补偿,而对于国人的集诉讼本就没有理会,打了几十年的关系,都没有搞个所以然来,就是因为唐帝国一直不承认使用橙剂属于化学战争的范围,因此不需要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后果。而帝国对军人的补偿也是以危险海外服役津贴,抚恤金等方式发放的,而不是说因为这些军人受到了化学武的危害而行赔偿。
也正因为橙剂这模棱两可的“份”加上其产生的大危害,战后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帝国在已经有能力击败国的时候仍然大规模的使用橙剂,这是属于最不德的战争行为。甚至连分帝国的百姓也持同样的观,在很多人看来,当时使用橙剂实在是没有必要,照帝国战略航空兵的轰炸效率,即使不使用橙剂,国也会在29年战败。
持这一观的很多人就是依据罗云冲后来写的战争回忆录中的一些观,就连罗云冲本人都认为,橙剂只起到了推动战争结束的作用,但不是最重要的作用,真正击败国的还是战略轰炸。
暂且不战略轰炸能否迫使国在29年投降,使用橙剂对击败国都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这一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这一,罗云冲本人也没有否认过,而在他看来,使用橙剂最大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个义,另外一个就是对战争起到的推作用与后来产生的大危害到底哪一个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