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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度,还是适应天气,可靠等方面都要落后许多。比如,当时为了提度,帝国海军战舰上都采用了两雷达,一用来探测远目标,一用来引导火炮。而军则仍然采用一雷达来同时完成这两个任务,而在相控阵技术现之前,还没有任何一雷达能够同时在两个方面都有很好的能呢。
实际上,从两战列舰火力与防护能力的对比上也能看远战对“新省会”更为有利。当时,两战列舰上的主炮的最大速都是一分钟两发,而“蒙大拿”有12门主炮“新省会”只有9门,也就是说,比蒙大拿少了四分之一。而在10000码的距离内“蒙大拿”打的轻型速穿甲弹几乎能百分之百的穿“新省会”的主装甲,而且哑弹率不会于两成。同样的情况下“新省会”所使用的26式穿甲弹对“蒙大拿”主装甲的穿率不到五成,而且哑弹率竟然超过了五成。也就是说,就算常荐新有三倍于对手的战烬量优势,也不一定能够在近战中占到便宜。
唐帝国海军最初并不重视发展重弹,战争爆繁。唐帝国海军使用的几乎都是轻弹,而且还是装葯量上百公斤的“爆穿甲弹。”在海战中吃了苦之后,唐帝国海军开始重视穿
相反,远战中,拼的就不再是主炮的发速度,以及直时对对手垂直主装甲带的穿率了。只要战距离在20000码,也就是大概10海里以上,拼的就是准确率,以及穿甲弹对平装甲的穿率了。
在战列舰的炮战中,关于轻弹与重弹到底谁更好一。这被争论了好几十年,而且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派。大战爆发前,欧洲各国海军主要使用的就是轻弹,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欧洲海域的天气比较恶劣,而且以往的远距离探测与瞄准方式相当有限,远距离战时的度问题无法解决,炮战多半在10000码以内展开。轻弹因为质量小,在使用同样的发葯地情况下。炮初速就要得多,而在其他条件都一样的情况下,速度直接决定了穿甲弹的穿甲能力。因此,在近距离的炮战中,轻弹的穿透能力明显要比更重,但速度慢得多的重弹得多。
准确率自然不用多说“新省会”已经在多次实战中证明了其雷达炮瞄系统的效率,而且采用50倍径的400毫米主炮的程甚至比“蒙大拿”级所使用的45倍径16英寸主炮还要远一。最重要的是,26式穿甲弹本来就是重型穿甲弹,其主要地使用场合就是远距离战。
首先发展重弹的就是国海军,而且主要就是针对太平洋舰队而设计的,主要是太平洋的天气要好得多,在理想环境下,战舰的炮战将从10海里之外开始。而随着大量速战列舰服役。国海军首先就考虑到了在远距离作战中摧毁敌人,不给敌人近的机会。随即,国海军就发现。轻弹在远距离作战中存在着严重地缺陷,即其存速能力很差,炮弹在飞行时的速度衰减得相当快。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唯一地办法就是将炮弹得更重一,让炮弹在飞行使受到的空气阻力更弱一,从而使炮弹的存速能力更好一。因此,在远距离战中,初速更慢的重弹在程超过了10000之后,其飞行速度反而比轻弹快。
通过这一,常荐新就首先确定,击败“蒙大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远距离战,利用“新省会”在远距离战中的度优势来抵消掉“蒙大拿”的火力优势。后来,潜员又在“俄亥俄”号的残骸上发现了大量未爆炸的穿甲弹,而且这些穿甲弹都是在小角度命中后因为引信没有正常工作而成为哑弹的,而在之前地远距离战中,很少现这一情况。这就更加定了常荐新的想法,绝不与“蒙大拿”近距离格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