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天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犹弗能禁也,乃使光禄大夫范昆、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或至万馀级,及以法诛通饮,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数岁,乃颇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柰何。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减宣者,杨人也。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卫将军青使买河东,见宣无害,言上,徵为大厩丞。官事辨,稍迁至御史及中丞。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所以微文诋,杀者甚众,称为敢决疑。数废数起,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王温舒免中尉,而宣为左内史。其治米盐,事大小皆关其手,自署县名曹实,官吏令丞不得擅摇,痛以重法绳之。居官数年,一切郡中为小治辨,然独宣以小致大,能因力行之,难以为经。中废。为右扶风,坐怨成信,信亡藏上林中,宣使郿令格杀信,吏卒格信时,中上林苑门,宣下吏诋罪,以为大逆,当族,自杀。而杜周任用。
杜周者,南杜衍人。义纵为南守,以为爪牙,举为廷尉史。事张汤,汤数言其无害,至御史。使案边失亡,所论杀甚众。奏事中上意,任用,与减宣相编,更为中丞十馀岁。
其治与宣相放,然重迟,外宽,内次骨。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挤者,因而陷之;上所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馀人。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馀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近者数百里。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于是闻有逮皆亡匿。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馀人。
周中废,后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刻,天以为尽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家两,夹河为守。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等矣。杜周初徵为廷史,有一,且不全;及久任事,至三公列,孙尊官,家訾累数万矣。
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为声。然郅都伉直,引是非,争天下大。张汤以知,人主与俱上下,时数辩当否,国家赖其便。赵禹时据法守正。杜周从谀,以少言为重。自张汤死后,网密,多诋严,官事浸以秏废。九卿碌碌奉其官,救过不赡,何暇论绳墨之外乎!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方略教导,禁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虽惨酷,斯称其位矣。至若蜀守冯当暴挫,广汉李贞擅磔人,东郡弥仆锯项,天骆璧推咸,河东褚广妄杀,京兆无忌、冯翊殷周蝮鸷,衡阎奉朴击卖请,何足数哉!何足数哉!
太上失德,法令滋起。破觚为圆,禁暴不止。伪斯炽,惨酷爰始。兽扬威,苍鹰侧视。舞文巧诋,怀生何恃!
译文
孔说;“用政治法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约束百姓,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却没有羞耻之心。如果用德来引导百姓,用礼仪来约束百姓,那么百姓就会有羞耻之心,并改正错误,走上正。”老说:“有尚德的人,不表现在形式上的德,因此才有德;德低下的人,执守着形式上的德,因此没有实际的德。”“法令越是严酷,盗贼反而更多。”太史公说:这些话可信啊!汉令是政治的工,而不是理政治清浊的源。从前天下的法网是很密的,但是*邪诈伪的事情却产生来,这情况发展到最严重的时候,官吏和百姓竟然相互欺骗,达到国家一蹶不振的地步。在这个时候,官吏理政事就象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如果不用健有力的人和严酷的 法令,怎么能胜其任而愉快呢?如果让倡言德的人来这些事,一定会失职的。所以孔说:“审理诉讼,我同别人一样;一定要有不同,那就让人们不要再发生诉讼的事。”老说:“愚蠢浅漏的人听到德之言,就会大笑起来。”这些话并不是虚妄之言。汉朝建立后,破坏了方形的,换成圆形的,对秦朝法律作了较大变动,如同砍掉外的雕饰,质朴自然的本质一样,法律由繁苛而至宽简,就像可以漏掉吞舟之鱼的鱼网,然而官吏的治绩纯厚盛,不至于*邪之事,百姓也都平安无事。由此可见,国家政治的好,在于君王的宽厚,而不在法律的严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