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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纪二十四(6/7)

癸丑,蒙古都元帅齐喇引兵击阿哈贼党于靖江路海中山,为云梯登山,破其栅,杀贼五百馀人;图沁之弟必里克图库图齐,举家赴海死。

戊午,吴江州大风雨,太湖溢,漂没庐舍。辛酉,命江浙行省赈之。

丙寅,雅克特穆尔取牦五十于西域来献。

十一月,壬申朔,日有之。

云南行省言:“伊奇布锡之地所牧国,岁给盐,以每月上寅日啖之,则健无病。比因布呼叛,云南盐不可到,多病死。”诏四川行省以盐给之。

乙亥,李彦通、萧布兰奚等谋反,伏诛。

癸未,诏养雅克特穆尔之塔喇哈为,赐居弟。

隆祥司使晃忽尔布哈言:“海南所建大兴龙普时寺,工费浩穰,黎人不胜其扰,以故为。”诏湖广行省臣布哈及宣、宣抚二司领其役,仍命廉访司莅之。

十二月,戊申,陕西行台御史尼古坦等劾奏:“本台监察御史陈良,恃势肆毒,徇私破法,请罢职籍赃,还归田里。”诏:“虽会赦,其准风宪例,追夺敕命,馀如所奏。”

以黄金符镌文曰:“翊忠徇义、迪节同勋”,赐西域亲军副都指挥使奇彻,以旌其天历初红桥战功。

,复命诸王呼喇还镇云南。

癸丑,河南、河北廉访副使僧嘉努言:“自古求忠臣必于孝之门。今官于朝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朝廷无给假省亲之制,而有擅离官次之禁。古律,诸职官父母在三百里,于三年听一给定省假二十日;无父母者,五年听一给拜墓假十日。以此推之,父母在三百里以至万里,宜计里远近,定立假期。其应省觐而不省觐者坐以罪;若诈冒假期,规避以掩其罪,与诈奔丧者同科。”命中书省、礼、刑及翰林、集贤、奎章阁议之。

癸亥,雨木冰。

是岁,以集贤大学士岳为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时有诬告富民负永宁王官帑银八百馀锭者,中书遣使诸路征之。使至江西,岳曰:“事涉诬罔,不可奉命。”僚佐重违宰臣意,岳曰:“民为本,伤本以敛怨,亦非宰相福也。”令使者以此意复命。雅克特穆尔闻其言悟,命刑诘治,得诬罔状,坐告者罪,以其事闻,帝嘉之,特赐币帛及上尊酒。

州民张思等,啸聚二千馀众,州县不能治,广东宣司请发兵捕之,岳曰:“有司不能抚绥边民,乃侥幸兴兵以为民害邪!遣千王英往问状。英直抵贼巢,谕以祸福,贼曰:“致我为非者,两巡检司耳,我等何敢有异心哉!”谕其众使复业,一方以宁。岳,鄂尔萨理之也。

监察御史陈思谦言:“铨衡之弊有四:仕之门太多,黜陟之法太简,州郡之任太淹,朝省之除太速。请设三策以救四弊:一曰至元三十年以后增设衙门,冗滥不急者,从实减并;其外有选法者,并中书。二曰宜参酌古制,设辟举之科,令三品以下各举所知,得才则受赏,失实则受罚。三曰古者剌史为三公,郎官宰百里,盖使外职识朝廷治,内官知民间利病。今后历县尹有能声善政者,授郎官、御史,历郡守有奇才异绩者,任宪使、书尚,其馀各验资品通迁。在内者不得三考连任京官,在外者须历两任乃迁内职;绩非类,守不败官者,则循以年劳,以常调。凡朝缺官员,须二十月之上,方许迁除。”帝命中书议行之。

时有官居丧者,往往夺情起复,思谦言:“三年之丧,谓之达礼,自非金革,不可从权。”遂著于令。有诏起报严寺,思廉曰:“兵荒之馀,当罢土木以舒民力。”帝嘉之曰:“此正得祖宗立台宪之意,继此事有当言者无隐。”赐缣绮旌之。思谦,祐之孙也。

帝幸奎章阁,命取国史阅之,左右舁匮以往,国史院长贰无敢言。编修吕思诚争曰:“国史纪当代人君善恶,自古天无观阅之者。”乃止。

◎至顺三年

,正月,癸酉,命前丽国王王焘仍为丽国王,赐金印。初,焘有疾,命其桢袭王爵。至是焘疾愈,故复位。

己卯,罢诸建造工役,惟城郭、河渠、桥、仓库勿禁。

广西罗韦里叛寇武冲等攻陷那违等寨,命广西宣司严军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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