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之言也。”孟尝乘间请罢政权,避贤路。帝谓之曰:“朕在位,必卿为中书,朕与卿相与终始。自今其勿复言。”因图其像,命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赐之。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
己未,诏谕省臣曰:“昔世祖注意国学,如博果密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朕今亲定国生额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著为定式。”
甲,宁夏地震。
丁卯,鄂勒哲、李孟等言:“方今用儒者,老成日已凋谢,四方儒士有成材者,请擢任国学、翰林、秘书、太常或儒学提举等职,俾学者有所激劝。”诏:“自今勿限资格,果才而贤,虽白亦任之。”
禁医人非选试及著籍者,毋行医药。
大同宣宁县雨雹,积五寸,苗稼尽损。
八月,己巳朔,裁京朝诸司员数,并依至元三十年旧额。
以近侍库勒实为尚书。
九月,丙,安南国王陈益稷见,言:“自世祖朝来归,妻皆为其国人所害,朝廷因遥授湖广平章,仍与王爵,赐汉田五百顷,俾自赡。今臣年几七十,而有司拘所授田,就无所。”帝谓省臣曰:“益稷来归,宜厚赐以怀远之,其勋爵,授田如故。”
壬,诏改明年元曰皇庆。
都监传旨,给驿往取杭州所造龙舟,省臣谏曰:“陛下践阼,诞告天下,凡非宣索,毋得擅。诚取此舟,有乖前诏。”诏止之。
是月,江陵路,漂民居,有溺死者。
冬,十月,己巳,敕绘武宗御容,奉安大崇恩福元寺,月四上祭。
辛未,赐大普庆寺金千两,银五千两,钞万锭,西锦、纟采缎、纱、罗、布帛万端,田八百亩,邸舍四百间。
丁丑,禁诸僧寺毋得冒侵民田。
辛巳,罢宣政院理问僧人词讼。
壬辰,诏收至大银钞。
十一月,辛丑,李孟言:“世祖朝量为,恒务撙节,故仓库充牜刃。今每岁支钞六百馀万锭,又土木营缮百馀,计用数百万锭,内降旨赏赐复用三百馀万锭,北边军需又六七百馀万锭;今帑藏见贮止十一万馀锭,若此安能周给!自今不急浮费,宜悉停罢。”帝纳其言,凡营缮悉罢之。
戊午,禁汉人、回回术者诸王、驸及大臣家。
甲,敕增置京城米肆十所,日平粜八百石以赈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