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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纪七(5/7)

依宋法黥而断其腕,帝曰:“此回回法也。”不允。

戊午,贵州苗蛮三十馀人作顺元城,杀伤官吏,其众遂盛。湖广省合兵往讨之。

建平贼王静照伏诛。

乙丑,芜湖贼徐汝安、孙惟俊等伏诛。

丙寅,云南阇力白衣甸酋长凡十一甸内附。

丁卯,用僧格言,遣庆元路总文豹,搜括宋时民间金银诸,已而罢之。

沧州乐陵旱,免田租三万馀石。

魏县御河溢害稼,免其租。

八月,辛未朔,日有之。

丁亥,以南安、建昌等尝罹钟明亮之,悉免其田租。

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地陷,黑沙,压死察司官及总府官王连等,民七千馀人。

己亥,帝闻武平地震,虑纳颜党寇,遣平章政事特穆尔、枢密院官塔鲁呼岱引兵五百人往视。

九月,癸卯,申严汉人田猪之禁。

乙巳,禁诸王遣僧建寺扰民。

平章政事栋里特穆尔帅师与哈坦战,大破之。

丁未,御河决唐,没民田,命有司之。

武平盗贼乘地震为剽掠,民愈忧恐。特穆尔以便宜蠲租贼,罢商税,弛酒禁,斩为盗者。发钞八百四十锭,转海运米万石以赈之。

帝自上都还,驻跸龙虎台,遣阿喇萨里驰还,召集贤、翰林两院问致灾之由。议者畏僧格,但泛引经伟及五行灾异之言,以修人事、应天变为对,莫敢议及时政。

先是僧格遣实都、王济等理算天下钱谷,已征数百万,未征者尚数千万,害民特甚,民不聊生,自杀者相属,逃山林者,则发兵捕之。于是集贤直学士赵孟頫为阿喇萨里言:“宜请赦天下,尽与蠲除,庶几天变可弭。”阿喇萨里素与孟頫善,奏,如孟頫言,帝从之。诏草已,僧格怒,谓必非帝意。孟頫曰:“此钱谷未征者,其人死亡已尽,何所从取!非及是时除免之,他日言事者,倘以失陷钱谷数千万归罪尚书省,岂不为丞相累耶?”僧格悟,遂赦天下,民得稍苏。

丁卯,命江淮行省钩考行教坊司所总南乐工租赋。

置四巡检司于宿迁之北,以所罢陆运夫为兵,护送会通河上供之,禁发民挽舟。

僧格贵幸已极,讳言师事丹而背之。丹知不见容,力请西归,寻复召还,谪之州。

冬,十月,壬申,封皇孙噶玛拉为梁王,赐金印,镇云南。

甲戌,立会通、汶、泗河提举司。

丁丑,尚书省言:“江、宁国等路大,民移者四十馀万。”帝曰:“此亦何待上闻,当速赈之!”

己丑,新作太庙登歌、县乐。

以锡宝齐岁取鸬鹚成都扰民,罢之。

十一月,戊申,江淮行省平章布琳济岱言:“福建盗贼已平,惟浙东一地极边恶,贼所巢。宜以哈喇岱一军戍沿海明、台;伊拉齐一军戍温、;扎呼岱一军戍绍兴、婺。其宁国、徽初用土兵,后皆与贼通,宜以邮、泰两万汉军易地而戍。扬州、建康、镇江三城,跨据大江,人民繁会,宜置七万府;杭州行省诸司府库所在,置四万府。战之法,旧止十所,宜择濒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阅习,伺察诸盗。钱塘控扼海,旧止战船二十艘,故海贼时,夺船杀人,宜增置百艘,则盗贼不敢发。”从之。

庚戌,罢云南会川路采碧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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