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杰曰:“多杀不可,况杀降也!”乃相要地为三屯,迁其众守之,每屯五百人以备贼,且垦废田榛棘,使贼不得为巢,降者有故田宅,尽还之,无者使杂耕屯中。后皆为良民。
五月,戊,诸王察克库库岱叛,绰和尔执之以来。
乙未,僧格言:“中统钞行垂三十年,省官皆不知其数。今已更用至元钞,宜差官分置局,钩考中统本。”从之。
壬寅,铸浑天仪。
乙巳,罢兴州采。
癸丑,迁四川省治重庆,复迁宣司于成都。
六月,癸未,州贼柳世英寇青田、丽等县,浙东宣使史耀计平之。
秋,七月,丙戌,以南安、瑞、赣三路连岁盗起,民多失业,免逋税万二千六百石有奇。
中书右丞相安图见天下大权尽归尚书,屡求退,不许。八月,丙辰,诏安图以本集赛蒙古军三百人北征。
癸亥,尚书省成。
庚辰,分万亿库为宝源、贼源、绮源、广源、与万亿共为五库,从僧格请,营之禁中,以贮币帛。
九月,南台御史中丞刘宣自杀。时行省丞相蒙古岱,悍戾纵恣,常虑台臣纠劾其罪,而尤畏宣,日遣人建康侦伺台中违失,台臣皆惮之,恳求自解。惟宣屹不为动,蒙古岱益忌之,因罗织宣罪,逮系其孙于狱,又令人妄言宣沮坏钱谷。事闻,遂使置狱行省,鞫治之,宣及御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以军船列兵屯驱迫之,至则分异各,不使往来,宣不胜愤,遂自刭于舟中。
始,宣将行,以一缄付从自诚,令勿启视。宣死,视其书云:“怒大臣,诬构成罪,岂能与经断小人辨讼,屈膝为容于怨家之前!为台臣,义不受辱,当自引决,但不获以徇国为恨耳!”且言别有公文言蒙古岱罪状,后得其藁,涂注句抹,辞句难辨,前治书侍御史霍肃为叙次其文,读者悲愤。宣既引决,行省白于朝,以为宣罪重自杀,前后构成其事者,郎中张斯立也。宣忠义节为世所重,闻者莫不嗟悼,其后自诚以宣行实上闻,赠御史中丞,谥忠宪。
壬辰,帝至自上都。
召江淮行省参政董文用为御史中丞。
文用至,曰:“中丞不当理细务,吾当先举贤才。”乃举胡祗遹、王恽、雷膺等十馀人为察使,又举徐炎、魏初为行台中丞。当时以为极选。
癸卯,置征理司,专治合追财谷,以甘肃行省参政图喇延哈、签省吴诚并为征理使。自立尚书省,凡仓库诸司,无不钩考。先摘委六官,至是僧格复以为不专,请置征理司,日以理算为事,毫分缕晰,司钱谷者无不破产,及当更代,人皆弃家避之。
庚戌,太医院新编《本草》成。
冬,十月,庚申,遣使钩考诸路钱谷。僧格言:“湖广钱谷,已责平章约苏穆尔自首偿矣。它省欺盗者必多,请以省院台官实都、王济、阿萨尔、何荣祖、昭噜呼齐图呼鲁、李佑、吉丁、戎益、崔彧、燕真、安祐、延等十二人,理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肃、安西六省,每省各二人,特给与印章,给兵以备使令,且以为卫。”帝皆从之。
僧格尝奏上都留守司钱谷多失实,召留守喇呼尔、贺仁杰廷辩。仁杰曰:“臣汉人,不能禁吏戢,致钱谷耗损,臣之罪。”喇呼尔曰:“臣为长,印在臣手,事未有不关白而能行者,臣之罪。”帝曰:“以爵让人者有之,未有争引咎归己者,其置勿问。”
帝追念帝,问董文用曰:“商孟卿今年几何?”对曰:“八十。”帝甚惜其老而叹其康。旋卒。后追赠鲁国公,谥文定。
丙寅,赐瀛国公赵钞面锭。
湖文省言:“左右江谿峒蛮獠置四总府,统州县峒百六十,而所调官畏惮瘴疠,多不敢赴,请以汉人为达噜噶齐。军官为民职,杂土人用之。”就拟瓜勒佳素赫等七十四人以闻,从之。
大同民李伯祥、苏永福八人,以谋逆伏诛。
庚午,哈都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