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庚,蒙古皇孙特穆尔生,燕王珍戬也。
庚申,吏侍郎李常上七事,曰崇廉耻,严乡学,择守令,黜贪污,谳疑狱,任儒帅,修役法。
其一曰:“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后魏、辽、金,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亡相继。史册载,昭然可考。夫陆行宜车,行宜舟,反之则不能行;幽燕寒,蜀汉,反之则必有变。以是论之,国家之当行汉法无疑也。然万世国俗,累朝勋旧,一旦驱之下从臣仆之谋,改就亡国之俗,其势有甚难者。窃尝思之,寒之与暑,固为不同;然寒之变暑也,始于微温,积百有八十馀日而寒始尽,暑之变寒,其势亦然,是亦积之验也。苟能渐之之,待以岁月,心而确,事易而常,未有不可变者。此在陛下尊信而守之,不杂小人,不责近效,不恤言,则致治之功,庶几可成矣。”
起居郎兼侍读汤汉言:“陛下持敬心以正百度,其也,必不以挠其和平;其正家也,必不以私昵隳其法度。政事必主于朝廷而预防夫私门,人才必于明扬而杜夫邪径。”帝不纳。
蒙古大名大,民总张弘范辄免其租赋,朝议罪其专擅,弘范请见,曰:“臣以为朝廷储小仓,不若储之大仓。”蒙古主曰:“何说也?”对曰:“今岁潦不收,而必责民输租,仓虽实而民死亡且尽,明年租将安?若使不致逃亡,则岁有恒收,非陛下之大仓乎?”蒙古主曰:“知,其勿问。”
七月,辛酉,蒙古益都大蝗,饥,命减价粜官粟以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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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蒙古主以安图幼未更事,召许衡于怀孟,杨诚于益都,俾议中书省事。及衡至,陈时务五事:
戊,蒙古主归自上都。
癸亥,以谅,命宰执类试阮登炳以下,依廷试例。
其三曰:“民生有,无主乃。上天眷命,作之君师,此盖以至难任之,非予之可安之地而娱之也。天下之大,兆民之众,事有万变,日有万机,人君以一一心而酬酢之,言之无失,岂易能哉?故有昔所言而今日忘之者,今之所命而后日自违者,可否异同,纷更变易,纪纲不得布,法度不得立,臣下无所持循,人因以为弊,天下之人,疑惑惊眩,议其无法无信,此无它,至难之地,不以难而以易故也。苟一言一行,必求其然与其所当然,不牵于憎,不蔽于喜怒,虑心端意,熟思而审之,虽有不中者鲜矣。人之情伪,有易有险,险者难知,易者易知。然又有众寡之分焉,寡则易知,众则难知。故在上者难于知下,而在下者易于知上,其势然也。难知之地,御难知之人,其不见欺也难矣。故人君惟无喜怒也,有喜怒,则赞其喜以市恩,鼓其怒以张势;惟无憎也,有憎,则假其以济私,藉其憎以复怨。甚至本无喜也诳之使喜,本无怒也激之使怒,本不足也而妄誉之使,本无可憎也而短之使憎。若是,则者未必为君,退者未必为小人,予者未必有功,夺者未必有罪,以至赏之、罚之、生之、杀之,鲜有得其正者。人君不悟其受欺也,而反任之以防天下之欺,欺而至此,尚可防耶?虽然,此特人主之不悟者也,犹可说也。如宇文士及之佞,太宗灼见其情而不能斥;李林甫炉贤嫉能,明皇见其而不能退。邪之惑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夫上以诚下,则下以忠报上,应之理然也。然考之往昔,有不可以常情论者。禹抑洪以救民,启又能敬承继禹之,其泽矣;然一传而太康失,则万姓仇怨而去
总方富由开州运粮饷达州,蒙古千杨文安邀击之,富被擒。蒙古以文安充东路征行元帅。
蒙古元帅阿珠率兵至庐州及安庆诸路,统制范胜、统领张林、正将兴、副将迪迎战,皆死之。诏各官其一。
壬,命访司光、苏轼、硃熹后人之贤能者,各上其名录用。
八月,己卯,蒙古诸宰执皆罢,以安图为中书右丞相,延为左丞相。安图时年二十一,辞曰:“今三方虽定,江南未附,臣以年少,谬膺重任,恐四方有轻朝廷心。”蒙古主曰:“朕孰思之,无逾卿者。”延少随其父于西域,宋王实喇图遣奏事,蒙古主见其貌伟,曰:“非诸侯王臣也,其留事朕。”与谋国事,恒廷臣右,益贤之;敕安图以女弟妻之,曰:“为延妇,不惭尔氏矣。”至是拜左丞相。诸曹百事有难决者,徐以一二语决之,众服曰:“真宰辅也!”
其二曰:“中书之务,不胜其烦,然大要在用人、立法二者而已。近而譬之,发之在首,不以手理而以栉理;之在,不以手取而以匕取。手虽不能,而用栉与匕,是即手之为也。上之用人,何以异此?人莫不饮也,独膳夫为能调五味之和,莫不睹日月也,独星官为能步亏之数者,诚以得其法也。古人有言曰:‘为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必因先王之。’今里巷之谈,动以古为诟戏,不知今日之所,之所衣,皆古人遗法而不可违者,岂天下之大,国家之重,而古之成法反可违也?夫治人者,法者,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维,上安下顺,而宰执优游于廓庙之上,不烦不劳,此所谓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