亥,诏:“正之月,日有之,史官先期以告。朕祗畏天戒,不遑宁。可自二十一日为始,避殿,减膳,彻乐,益加内省。凡尔在列,各务修,以辅不逮。”
癸巳,诏决中外系囚,杖以下释之。
己亥,诏增通、泰、扬、真、和州、安庆府解额。
四月,壬寅朔,日有之。
丙午,诏:“邱岳阃职修举,除宝章阁直学士,依旧淮东安抚制置使兼知扬州、淮西制置使。”
辛亥,以福州应天启运,使寅奉祖宗神御,事至重,可令西外知宗兼领,免差内侍,永为定式。
己未,群臣三上表,请御正殿,复膳;从之。
己巳,郑清之屡疏乞骸,因奏时事十难;曰重相权,曰凝国是,曰用人才,曰足兵,曰守法度,曰革弊蠹,曰布公,曰去贪赃,曰理财用,曰节冗费;诏奖留之。
五月,甲戌,浙西帅臣赵与B170言:“本司措置盐课,请自淳祐九年为始,岁举职司赏员及职令状各一,以厉官属。”从之。
己丑,右丞相赵葵辞新命,诏敦趣上。
六月,丙寅,诏:“过郡各立一庙,以褒忠为额,凡前后没于王事,忠节显著之人,并祀之,郡官秋致祀。”
八月,庚朔,同知枢密院事史宅之,辞免兼提举财用,诏不许,仍趣条以闻。
丁未,诏:“步军司支遣匮乏,每年于丰储仓给米三千石,封桩库给官会二万贯,助其赡军。”
辛亥,诏:“赵葵除拜已久,告假将满。今闻还长沙,可令沿江制臣疾速差官邀止,不许般挈为归计,仍令吴渊宣谕赴阙。”
乙卯,广东提举司言知州海县陈纯仁筑提护田甚广,诏官一等。
丙辰,赵与B170辞免措置财用,诏不许。
戊午,诏:“今北师侵边,吕文德指授将士,累策奇功,官二等。”
庚申,知安丰安邢德,知寿府刘雄飞,有谢步之捷,诏各官一等。
九月,丙,提领财用赵与B170创置新仓三百七十万间,贮米一百二十万石,请以淳祐为名,及照丰储仓例辟官四员;从之。
乙未,婉容阎氏封贵妃。
丙申,太常太卿、暂权给事中卢壮父,缴回内降所除吴沂直秘阁、王国寿军所官录黄,从之。
冬,十月,庚申,参知政事应彳繇,屡疏乞归,不许。寻除资政殿学士、知平江府。
诏:“临安府、诸路提刑司,严居民销凿见钱私铸铜之禁,仍下殿步司一施行。”
癸亥,赐宰臣、执政、讲读、修注官宴于秘书省。
甲,四川制置使余玠,请引以十年为界;从之。
丙寅,肇庆府要县令李元璜,贪酷显著,诏削官三等,勒停。
壬午,诏:“隆冬严寒,军人可念,封桩库钱十八界会二十万贯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