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之十修起居注。
戊申,金定职官追赠法,唯犯赃罪者不在追赠之列。
癸亥,太白经天。
秋,七月,辛未,命殿前司造战舰,封桩库钱十万缗给之。
颁《庆元条法事类》。
壬午,权罢同安、汉、蕲三监铸钱。
癸未,禁两浙州县抑纳逃赋。
丁亥,金主谕宰臣曰:“凡奏事,朕徐思,若除授事,可俟三五日再奏,馀并二十日奏之。”
乙未,加光宗皇帝谥曰循宪仁明功茂德温文顺武圣哲慈孝皇帝。
是月,李好义等讨龙川蕃,以选士二百人,渡大鱼河。蕃人望见,即走箐,官军追之,斩八级,蕃人走险,官军不能,乃还,焚其帐。蕃人怒,复纠合以追官军,凡三十馀里。会日暮,好义等仅得济河。翼日,还至浊寨。既而蕃人约降,制置司不能决。
八月,壬寅,增置襄骑军。
初,吴玠第四扌怱。尝提举四川茶,坐事贬秩,旋与祠。扌怱与从曦不相中,每丐任使,曦数沮之。时故大成为茶,尽诸场额外之茶,且损蕃商中之值。旧制,买必四尺四寸以上,乃大成损值,而至益稀,所市仅四尺一寸,而毙者复众。朝议不以为便,扌怱乃与殿司统制官彭辂谋,纳贿于苏师旦,且说之曰:“政积弊如此,非西人谙其利病,不能更张,不若复委吴扌怱。”师旦然之。诏以扌怱仍提举茶,为给事中所驳,改知潼川府,而提举仍未得其人。辂乘间见师旦,自言世西人,今西蕃多善,特茶司损其值,故以驽骀市;诚以善价招之,宜可得。师旦喜曰:“无逾公者矣。”遂引之见韩侂胄。
丁未,诏曰:“茶司所发纲,全不及格,积弊极,宜有更革。自今差文武官各一员,令三省、枢密院条来上。”辛亥,命直秘阁、知泸州王大过与辂分领之。大过置司成都,辂置司兴元府。辂至司,而终不及格,以蕃梗自解,朝议始悟其诈。扌怱至蜀,以谒璘庙为名,与曦乐饮结而去。
丙辰,陈自等上《皇帝会要》。
甲,诏:“刑岁终比较诸路瘐死之数,以为殿最。”
九月,庚午,参知政事袁说友罢。
壬申,以宗稀某为庄文太嗣,更名搢,授右千卫将军。
癸酉,命坑冶铁冶司毋得毁私钱为铜。
戊,金以万宁提举司隶工。
己丑,诏南郊加祀生帝、太、庶星、宋星。
金自边境多故,征调滋繁,国内多盗。壬辰,诏:“千穆昆受随备盗官公移,盗急,不即以众应之者,罪有差。”
先是萨哩犯金边寨,丞相崇浩以兵追蹑,与布萨揆军合击之,杀获甚众,敌遁去。诏崇浩还朝,优奖厚赐之。
冬,十月,庚,诏宥吕祖泰,任便居住。
癸卯,以费士寅参知政事,华文阁学士、知镇江府张孝伯同知枢密院事。
甲辰,申酉间,天大赤,夜将旦,亦如之。金宰相荐信安杜时升博学知天文,可大用。时升谓所亲曰:“吾观正北赤气如血,东西亘天,天下当大,而南北当合为一。消息盈虚,循环无端,察往考来,孰能为之!”时金国风俗侈靡,纪纲大坏,时升乃南渡河,隐居嵩、洛山中。
丙午,命两淮诸州以仲冬教阅民兵万弩手。
戊申,龙川蕃降,李蒙大率其徒二百人至浊寨,守臣杨熹遣江油令崇廉往受其降,蕃人献六为礼。朝议,蒙大本以汉人窜蕃界,诱之人犯,应逮治,论死;制置司言恐失蕃人向化心,乃止。蕃人献银、硃砂窟,制置司谓此皆蕃人养生之,奏给还之。复增浊寨屯兵,自是蕃稍帖息。
壬,金右丞布萨揆至自北边。丙辰,金主召至香閤,劳之。
庚申,金左丞完颜匡等《世宗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