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行差役。两项并合遵守,违者许提举司奏。其德兴县人并赍到本县旧刊义役石碑,可见经久之计,民情所甚便,正不必挠其成法也。”帝曰:“前蒋继周言州专行义役之弊,今谢谔义役各从民便,法意更为完善。”
是月,上去岁旱伤减放之数,帝初下漕臣实,既而曰:“若尔,则来年州郡必怀疑,不与检放矣。”
二月,甲,宰臣卿寺差除,帝曰:“今后有正卿不除少卿,有少卿不除正卿,所谓官不必备。”又谕:“今后蜀中监司,不可专差蜀人,恐人情宛转,甚非法度。”
壬申,金主还都。
癸酉,帝谓宰臣曰:“熊克赴台州,卿等当以朕意宣谕。克为人缓,古人有韦弦之戒,缓者勉之,急者缓之,全在抑扬之。”
诏:“前以温、台被,守臣王之望、陈岩肖不即闻奏,赈恤迟缓,之望特降一官,岩肖落职放罢;近台州获海贼首领,温州获次首领,王之望、陈岩肖各有捕贼之劳,以功补过,之望放罢,岩肖与观。”
甲申,枢密院奏:“两淮、京西湖北路民兵万弩手,始自淳熙七年,后不曾拘集教阅。请令逐路安抚司行下所州军,常令不妨本业,在家阅习,俟农隙,照年例拘集比试。其有材武者,每州许解发一二人,从帅司津发赴枢密院,依四川义士条例试授,以示激劝。”从之。
三月,辛卯,耿延年铸钱样,帝曰:“且用旧样,不必频改。”
刑侍郎曾逮,请依乾九年指挥,令刑长贰、郎官及监察御史每月通录囚,名件闻奏,庶得纠察之职。帝曰:“可令每仲月录囚。”
甲午,金尚书省以金主将如上京,奏定太守国仪;其遣使祭享,五品以上官及利害重事,遣使驰奏;六品以下官,其馀常事,悉听裁决,每三日一次于集贤殿受尚书省启事。京朝官遇朔望,朝服问候。车驾在路,每二十日一遣使问起居;已达上京,每三十日一问起居。
丙申,尚书省太守国宝。金主召太授之,且谕之曰:“上京,祖宗兴王之地,与诸王一到,或留二三年,以汝守国。譬之农家田,商人营财,但能不坠父业,即为克家。况社稷任重,尤宜畏慎。常时观汝甚谨,今日能纾朕忧,乃见中心考也。”太对曰:“臣在东二十馀年,过失甚多,陛下以明德皇后之故,未尝见责。臣诚愚昧,不克负荷,乞备扈从”金主曰:“凡人养,皆望投老得力。朕留太尉、左右丞相辅汝,彼皆国家旧人,可与商议。且政事无难,但用心公正,无纳谗邪,久之自熟。”太涕,左右皆为之动。太乃受宝。
丁酉,金主如山陵,己亥,还都。
壬寅,如上京,太允恭守国。癸卯,宰执以下奉辞于通州,金主谓枢密使图克坦克宁曰:“朕巡省之后,脱或有事,卿必亲之。毋忽细微,大难图也。”又顾六官曰:“朕闻省文字,多取小不合而驳之,苟求自便,致累年不能结绝,朕甚恶之。自今可行则行,可罢则罢,毋使在下有滞留之叹。”
时诸王皆从,以赵王永中留辅太。初,太在东,或携诸侍中步于芳苑,诸侍中禁中,未尝限沮;及太守国,诸从游者皆自得意。太知之,谓诸侍中曰:“我向在东,不亲国政,日与汝辈语。今既守国,汝等有召然后得。”
乙巳,诏知福州赵汝愚除敷文阁待制,再任,以汝愚在福州甚宣力也。
丙午,诏知泉州司亻及除龙图阁待制,再任;两浙运判张枃除直徽猷阁、擢副使,再任。
丁未,禁淮民招温、州。
除职田、官田八年逋租。
知太湖县赵杰之,有言其不丁继母忧者,帝谕宰臣曰:“士大夫一被此名,终不可赎。行遣中稍为宛转,不须明言其罪。”乃降一官,放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