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制。
辛亥,金主获鹅,遣使荐山陵,自是岁以为常。
壬,赈归正人。
是月,福建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赋役,凡扈从人尝止其家者亦复一年。庚午,还中都。
丙,减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赐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价踊贵,诏悉免今年课。
乙酉,胡昉自宿州还。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执之。帝闻昉被执,谓张浚曰:“和议不成,天也。自此事当归一矣。”既而布萨忠义以书金主,金主览之,曰:“行人何罪!即遣还。边事令元帅府从宜措画。
三月,丙戌朔,诏张浚视师江淮。王之望等以币还。
初,汤思退恐和议不成,请以宗社大计奏禀上皇而后从事,帝曰:“金无礼如此,卿犹议和。今日敌势,非秦桧时比,卿议论,秦桧不若!”思退大骇,谋去浚,遂令之望等驿奏兵少粮乏,楼橹械未备,又言委四万众以守泗州非计,帝惑之。会侍郎钱端礼言:“兵者凶,愿以符离之溃为戒,早决国是,为社稷至计。”乃诏浚行视江淮。
时浚所招徠山东、淮北忠义之士,以实建康、镇江两军,凡万二千人;万弩营所招淮南壮士及江西群盗又万馀人,陈统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筑城堡,其可因为险者皆积为匮,增置江、淮战舰,诸军弓矢械悉备。金人方屯重兵以胁和,声言刻日决战,乃浚重视师,淮北之来归者日不绝。浚以萧琦契丹望族,令尽领降众,且以檄谕契丹,约为应援,金人患之。吏郎龚茂良言于浚曰:“本朝御敌,景德之胜,本于能断;靖康之祸,在于致疑。愿仰法景德之断,勿为靖康之疑。”浚然之。
丁亥,诏荆襄、川陕帅臣严边备,毋先事妄举。
卢仲贤除名,械送郴州编。
庚,金中都地震。
壬寅,诏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纳归正人。
金百官三请上尊号,不许。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颜元宜罢,为东京留守,请还所赐甲第,从之。未几,致仕,死于家。
庚申,召还浚还朝。
戊辰,罢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书右仆、同平章事张浚罢。
汤思退讽右正言尹穑论浚跋扈,且费国不资,奏令张守泗不受赵廓之代为拒命。复论督府参议官冯方,罢之。浚及请解督府,诏以钱端礼、王之望宣谕两淮而召浚还。端礼奏,言两淮名曰备守,守未必备,名曰治兵,兵未必,盖诋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全其去,乃命以少师、保信节度使判福州。
左司谏陈良翰,侍御史周,言浚忠勤,人望所属,不当使去国,皆坐罢。
癸未,言者论宰执徇欺之弊,命书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误吴璘毋招纳归正人。
辛丑,诏刘宝量度泗州轻重取舍以闻。
贬江西总邵宏渊,南安军安置,仍征其盗用库钱。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审冤狱,禁中音乐,放球场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诣德寿贺天申节,始用乐。
壬,金讨平斡罕馀党富苏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之。
辛酉,以雨,诏州县理滞囚。
庚午,金初定五岳、四渎礼。
戊辰,太白昼见。
壬申,命虞允文弃唐、邓,允文不奉诏。
庚辰,金诏陕西元帅府议蜀利害以闻。
丁丑,赈江东、两淮被贫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还,以尚书韩仲通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枢密院事洪遵罢,寻落职。
壬辰,金故卫王襄妃及其和尚,以妖妄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