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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三十二(4/6)

木之费至二千万,牵一车之力至五百人,殿之饰,遍傅黄金,而后间以五采,金屑飞空如落雪,一殿之费以亿万计。殿既成,珫指曰:“某不如法式。”辄撤之更造,浩不能抗,与之钧礼。

金旧制,宦者惟掌掖闱,至金主篡位,始以宦者王光为内藏库使,卫愈、梁安仁领内藏。金主尝曰:“人言宦者不可用,朕以为不然。后唐庄宗委张承业以事,竟立大功,此中岂无人乎?”珫最被委任,故尤骄恣。

是岁,夏始立通济监,铸钱。

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

,正月,丙辰朔,帝以皇太后年八十,诣慈宁殿行庆寿之礼,宰执、使相皆上寿礼。诏:“庶人年九十、宗女若贡士以上父母年八十者,皆授官封;文臣致仕官大夫以上,并赐三品服;僧、尼、士八十以上者,赐紫衣及师号有差。”宰执沈该率百官诣文德殿称贺,用建隆故事也。班退,帝御垂拱殿受北使礼。

金主朝太后于寿康

丁巳,金御史大夫桢卒。

庚申,金更定私相越境法,并论死。

乙卯,诏:“故洪州观察使王彦,特赠安远军节度使。”

名导江县金神词曰昭应。

金主诏:“自来沿边州军设置榷场,本务通商,便于民用,其间多有夹带违禁货,图利易,及不良之人私相来往,可将密、寿、颍、唐、蔡、邓、秦、巩、洮、凤翔府等榷场,并行废罢,只留泗州榷场一,每五日一次开场,仍指挥泗州照会移文对境州军,照验施行。”

二月,丙戌朔,盱眙军申到北界泗州牒,金国已废罢密、寿等州榷场,只存留泗州一。诏:“盱眙军榷场存留,馀并罢之。”时事不意,南北商旅,弃货而逃者甚众,既而无所得,渐致抄掠。议者请严责州县捕之,帝不听,命给裹粮,各使归业,久之遂定。金人又于泗州增榷场屋二百间。于是盱眙亦如之,仍创给渡淮木牌,增守卒焉。

奉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判兴州吴璘为少保。

己丑,诏:“海商假托风辄往北界者,依军法。”

侍御史叶义问试尚书吏侍郎。

金以左宣徽使许霖为御史大夫。

壬辰,定江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篯为安庆节度使。

己亥,权尚书工侍郎刘璋兼权吏侍郎,给事中兼侍讲、权直学士院杨椿试兵侍郎。

壬寅,宗正少卿杨偰权尚书工侍郎。

丁未,金修中都城,造战船于通州。

金主谕宰相曰:“宋国虽臣服,有誓约而无诚实;比闻沿边买及招纳叛亡,不可不备。”乃遣使籍诸路明安族及州县渤海丁壮充军,及分往上京、东京、北京、西京,凡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者皆籍之,虽亲老、丁多、乞一留侍,亦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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