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寅,金国使骠骑上将军、殿前司副都检萧恭,副使中大夫、尚书工侍郎魏平,见于紫宸殿。
秋,七月,己未,诏筑皇城东南之外城。
甲辰,枢密院都承旨陈正同,言诸路奏谳死囚,例多降,非是,帝曰:“刑罚非务刻,当其罪。若专姑息,废法用例,则人不知畏,非所以禁暴戢。可谕刑官,常令遵守成宪。”
六月,癸巳,名眉州青神县中岩山龙潭慈姥神祠曰慈济。
时金主决意南下,平还,谒,首问以南方事,且曰:“汝谓苏州与大名孰优?”平曰:“不可比。”曰:“何谓也?”平曰:“室、车、衣服、饮,人之所也。江湖地卑,舟船以为居,鱼虾以为酿,夏服焦葛,犹不堪其。以此言之,殆不侔矣。”金主不悦。
八月,戊朔,诏置国史院、修神宗、哲宗、徽宗三朝正史。
庚辰,中书舍人兼史馆修撰王刚中充龙图阁待制、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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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谏系朕亲擢,徐并须在职二年,方许迁除。庶内外适均,无轻重之偏,职业修举,有久任之效,以副朕重民事之意。”
金太光瑛,年十二,善骑,尝麞,获之,金主以荐太庙。
先是权礼侍郎孙夫,言中外籍籍,皆谓金人有窥江、淮意,帝曰:“朕待之甚厚,彼以何名为兵端?”夫曰:“兴兵岂问有名!愿陛下早为之图。”又言:“成都帅,陛下不可
是日,星昼陨。
壬午,国祭酒周绾权尚书吏侍郎,秘书少监曾几权礼侍郎。
戊,追复故敷文阁直学士洪晧再复徽猷阁直学士,以其起居舍人遵言复职未尽也;寻赐谥曰忠宣。
丙戌,金使萧恭、魏平辞,置酒紫宸殿,以雨故,复就垂拱殿。
辛卯,权礼侍郎孙夫权工侍郎。丙申,秘阁修撰、知绍兴府赵令詪权尚书侍郎。
五月,辛未,改光州为蒋州,光化军为通化军,光山县为期思县,避金太名也。
自提领铸钱,而分州县科买铜锡,民多毁钱为铜以应命,故耆言如此。诏提领铸钱司措置约束。
戊寅,起居舍人洪遵论铸钱利害,大略谓:“今钱宝少,多为错毁作用,而南过海,北渡淮,所失至多。自罢提官,复置属二员,无异监司,而铸钱殊未及额,亦宜多方措置。”帝谕大臣曰:“遵论颇有可采。前后铜禁,行之不严,殆成虚文。铜虽民间所常用,然亦可以它代之。今若自公卿贵戚之家,以率之,一切不用,然后申严法禁,宜无不成者。”
丁卯,加封唐柳州刺史柳宗元为文惠昭灵侯。
庚辰,帝御制《郊祀天地、宗庙乐章》十三首示辅臣。
辛亥,诏立愍节庙于顺昌县,以祠范旺。
是月,金主召使尚书李通、翰林院学士承旨翟永固、左宣徽使敬嗣晖、翰林直学士韩汝嘉四人谋,再修汴京而徙居之,为南侵之计。通、嗣晖皆言此正合天时,金主喜。永固、汝嘉曰:“燕京甫成,帑藏已乏,民力未苏,岂可再营汴邑?江南通好,岁帑无阙,遽兴征伐,亦恐师无名。”金主怒曰:“非汝所知!”麾之使去。既而召翰林应奉文字綦戬讲《汉书》,金主怒稍解。翼日,擢通尚书右丞,嗣晖参知政事。永固因请老,许之。
壬寅,尚书省勘会张浚已服阕,诏:“特观文殿大学士、和国公张浚,落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依旧永州居住。”
夏,四月,乙未,大理寺少卿杨揆权刑侍郎,司农卿汤允恭权尚书兵侍郎。
九月,戊寅,右迪功郎李耆言:“自经界之后,税重田轻,终所且不足以供两税,今又州县买铜,民力愈困。况江西州县,多用私钱,旧钱百,重十一两,新钱百,重五两有奇。若毁旧钱千,以铅锡杂之,则可铸二千五百,是以赣、吉等州,比屋私铸。一路且以万言之,日销千钱,是日毁万缗也。民既销钱而盗铸,官又抑民毁钱而更铸,得不偿失,徒弊百姓,费财。愿诏诸监,钱姑仍旧岁,计坑冶所铜锡兴铸,诸路委提刑兼主其事,岁终课其殿最,则事省而民安矣。”
己卯,帝御府铜千五百事送铸钱司,遂大敛民间铜。其、佛像及寺观钟磬之属并置籍,每斤收其算二十文;民间所用照、带鑻之类,则官鬻之。凡民间铜,一月输官;限满不纳,十斤已上徒二年,赏钱三百千,许人告,自后犯者,私匠钱监重役。其后得铜二百万斤。
甲寅夜,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