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及母、兄耳。群臣愤懑之辞,于君,非有它意,不必以为罪。陛下宜好谓之曰:‘讲和诚非事,以梓及母、兄之故,不得已为之。议者不过以敌人不可信,苟得梓及母、兄,今日还阙,明日渝盟,所得多矣,意不在讲和也。’群臣以陛下孝诚如此,必能相亮。”帝以为然,群议遂息。
诏:“今后除六曹尚书未应资格人,依元祐例带权字,俸赐如正侍郎,满二年取旨。”
丁丑,金使福州内观察使、太原府少尹、河东北路制置都总乌陵阿思谋、太常少卿、骑都尉石庆充见。
思谋初至行在,帝命与宰执议事于都堂,思谋难之,宰相就馆中计议,赵鼎持不可。思谋不得已,始诣都堂,然犹以客礼见辅臣,鼎抑之如见从官之礼。鼎步骤雍容,思谋一见,服其有宰相。鼎问思谋所以来之意,曰:“王恳之。”问:“所议云何?”云:“有好公事商议。”鼎曰:“君皇帝讳日尚不得闻,有何好公事?”又问:“地界何如?”曰:“地不可求,听大金所与。”时执政聚听,惟王庶不顾。鼎因与思谋议定国书之仪,思谋气稍夺。
将对,鼎奏曰:“金使见,恐语及梓事,望少抑圣情,不须哀恸。”帝问何故,鼎曰:“使人之来,非为吊祭,恐不须如此。”及见,鼎与诸大臣洎军杨沂中、解潜皆立侍殿上,閤门引思谋等升殿。帝遣王传旨,谕曰:“上皇梓,荷上国照。”又问:“太后及渊圣圣安否?”因哽咽,举袖拭泪,左右皆饮泣。思谋曰:“三十年旧人,无以上报,但望和议早成。”帝又谕曰:“记旧人,必能记上皇,切望留意。”思谋退,遣就驿燕之。
翰林学士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硃震疾亟,上奏乞致仕,且荐尹焞代为翊善。夜,震卒,年六十七。中夕奏至,帝达旦不寐。戊寅,辅臣奏事,帝惨然曰:“杨时既故,胡安国与震又亡,同学之人,今无存者,朕痛惜之!”赵鼎曰:“尹焞学问渊源,可以继震。”帝指奏牍曰:“震亦荐焞代资善之职,但焞微聩,恐教儿童费力,俟国公稍长则用之。”乃诏国公往奠,赐其家银、帛二百匹、两,例外官孙一人,又命侍郎向諲治其丧事。
癸未,给事中兼侍讲吴表臣试尚书兵侍郎。
是夏,金左监军完颜杲自长安归去中。
元帅府下令:“诸公私债负无可偿者,没及妻女为婢以偿之。”先是诸帅回易贷缗,遍于诸路,岁久不能偿;会改元诏下,凡债负皆释去。诸帅怒,故违赦;复下此令。百姓怨愤,往往杀债主,啸聚山谷焉。
秋,七月,乙酉朔,诏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王假端明殿学士,为奉迎梓使;大理寺丞陈括为尚书金员外郎,假徽猷阁待制,副之。
殿中侍御史张戒复上疏,请外则姑示通和之名,内则不忘决战之意,而实则严兵据险以守。又曰:“自古能守而能和者有矣,未有不能战、不能守而能和者也。使真宗无达兰之捷,仁宗非庆历之盛,虽有百曹利用,百富弼,岂能和哉!”又曰:“苟不能战,不能守,区区信誓,岂足恃也!”
诏以司光族曾孙亻及为右承务郎,嗣光后。
戊,枢密副使王庶留言:“臣前日在都堂,与赵鼎等同见金使再询,访得乌陵阿思谋在宣、政间尝来东京,金人任以腹心,二圣北狩,尽此人。今日天其或者遣使送死,虽齑醢之,不足以快陛下无穷之冤。今陛下反加礼意,大臣温颜承顺,臣于是日心酸气噎,如醉如痴,未尝一谈,目未尝少觇其面。君辱臣死,臣之不死,岂有所惜也!臣又窃听其说,诡秘谲诈,无一可信。问其来则曰王恳之,论其事则曰地不可求。且金人不遣使已数年矣,王何者能邀其来乎?‘地不可求,听我与汝’,若无金主之意,思谋敢擅此语乎?臣晓夜寻绎此语,彼必以用兵之久,人消耗,又老师宿将,死亡略尽,敌人互有观望,故设此策以休我兵,俟稍平定,必寻戈。今苟且目前以从其请,后来祸患,有不可胜言者!设如金人未有动作,损陛下威武,离天下人心,蠹耗财赋,怠惰兵将,岁月易失,凶丰不常,所坏者国家之事力,所忧者陛下之宗祏。臣下无所不可,今走路、号奉使者,朝在泥涂,暮升侍从;居庙堂、任经纶者,窃威柄,专任私昵,岂止可为涕、恸哭而已哉!臣忠愤所激,肆所言,冒渎天听,请赐诛责,臣不胜愿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