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足以致敌。”及敌至,世忠以数骑挑之,杀其引战者二人,诸将乘之,敌败去。
淮民从军南归者万数,都督行府悉授田居之。帝诏州县存恤,毋令失所。
壬戌,折彦质参知政事。
癸亥,参知政事沈与求罢,为资政殿学士、知明州。与求乞观,改提举临安府霄。
诏:“临安府民间僦舍钱,不以多寡,并三分中减一分,白地钱四分之一。”
观文殿大学士、新江西制置大使李纲见于内殿。
三月,戊辰朔,礼尚书李光兼权刑尚书。
己巳,少保、武成、德军节度使、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使韩世忠为京东、淮东宣抚置使兼节制镇江府,徙镇武宁、安化,楚州置司。检校少保、镇宁崇信军节度使、湖北京西南路招讨使岳飞为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徙镇武胜、定国,襄府置司。时锐意大举,都督张浚于诸将中每称世忠之忠勇,飞之沉鸷,可以倚办大事,故并用之。
是日,李纲辞,退,上疏言:“今日主兵者之失,大略有四:兵贵不贵多,多而不,反以为累;将贵谋不贵勇,勇而不谋,将致敌擒;陈贵分合,合而不能分,分而不能合,皆非善置陈者;战贵设伏,使直前而有中邀击之虞,即非善战者。愿明诏之,使知古人用兵之意,非小补也。朝廷近来措置恢复,有未尽善者五,有宜预备者三,有当善后者二。今降官告,给度牒,卖帖,理积欠,以至折帛、博籴、预借、和买,名虽不同,其取于民则一,而不能生财、节用,实、懋迁,一也。议者因粮于敌,而不知官军抄掠,甚于寇盗,恐失民心,二也。金人专以铁骑胜中国,而吾不务求所以制之,三也。今朝廷与诸路之兵尽付诸将,外重内轻,四也。兵家之事行诡,今以韩世忠、岳飞为京东、京西宣抚,未有其实而以先声临之。且中军既行,宿卫单弱,肘腑之变,不可不虞,则行在当预备。江南、荆湖之众尽,敌或乘间捣虚,则上当预备。海去京东不远,乘风而来,一日千里,而苏、秀、明、越全无军,则海当预备。假使异时王师能复京东、西地,则当屯以何兵?守以何将?金人来援,何以待之?万一不能保,则两路生灵虚就屠戮,而两河之民绝望于本朝。胜犹如此,当益思善后之计。
纲又言:“今日之事,莫利营田。然淮南兵革,江湖旱灾之馀,民力必不给。谓宜令淮南、襄、汉宣抚诸使,各置招纳司,以招纳京东、西、河北移之民,明文榜,厚加抚谕,拨田士,给,贷粮,使之耕凿。许江、湖诸路于地狭人稠地分自行招诱,而军中兵愿耕者听,则人力可用矣。初年租课,尽畀佃,方耕时,仍以钱粮给之,秋成之后,官为籴买,次年始收其三分之一,二年之后乃收其半,罢钱粮,此其大概也。不然,徒有营田之实,何补于事?”诏都督行府措置。其后颇施行之。
辛未,诏:“去岁旱伤乃四分以上州县,所负绍兴四年已前钱帛之税,皆除之。”
壬午,金以太保宗翰、太师宗磐、太傅宗并领三省事。
丁亥,诏:“江东宣抚司统制官赵密、师古军,并权听殿前司节制。”
时都督张浚在淮南,谋渡淮北向,惟倚韩世忠为用。世忠辞以兵少,摘张俊之将赵密为助。浚以行府檄俊,俊拒之,谓世忠有见吞之意。浚奏乞降旨,而俊亦禀于朝。赵鼎白帝曰:“浚以宰相督诸军,若号令不行,何以举事!俊亦不可拒。”乃责俊当听行府命,不应尚禀于朝;后下浚一面专行,不必申明,虑失机事;时议者以为得。至是浚终以俊不分军为患,鼎谓浚曰:“世忠所者赵密耳,今杨沂中武勇不减于密,而所统乃御前军,谁敢觊觎?当令沂中助世忠,却发密卫,俊尚敢为辞耶?”浚曰:“此上策也,浚不能及。”
辛巳,诏:“天章阁、万寿观祖宗帝后神御,见在温州,令办官黄彦节迎奉赴行在,惟圣祖像留温州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