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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十五(2/7)

金人之侵淮也,刘光世遣琼自庐州统兵,声言过淮,至芍陂,乃摘轻兵由间趋光州城下。约乘城固守,刘麟亦遣其统领官李知柔以众援之。琼说约降,不从,即兵急攻,城破,约势穷,乃降,遂复光州。后六日,奏至,既而光世以约赴行在。帝谓大臣曰:“约为刘豫结连杨么及劫张昂山寨,凶逆宜诛。今来归,朕不失信,当贷之。”乃迁约一官,监南剑州盐税。

光州,执其知州、武翼郎许约。

齐知濠州秦引兵犯光州,承信郎、权主州事王莘率众拒敌,淮西宣抚使刘光世遣统制官郦琼、靳赛以所援之。

自建帅府以来,俊常以军从帝行,至是始军于外,在帝左右者惟杨沂中而已。

始,赵鼎议遣彦质至川、陕谕指西帅,而彦质言:“折可求辜负国恩,不能守节;臣之儿女七人,昨在京师为金人取去,传闻亦在府州。倘臣以督府上佐骤至川、陕,于职事岂能人人得其心!万一因疑似之迹兴暗昧之谤,则臣一不可自保,况为朝廷办事!伏望追寝成命,别赐令诏不行。”遂罢蜀之议。

癸未,诏:“扈从官吏并转一官资。”

太宗在位十三年,室苑籞,无所增益。承太祖草创之后,以杲、宗知国政,以宗翰总戎事,既灭辽、破汴,即议礼制度,治历明时,经国规摹,至是始定云。

庚午,安班贝勒亶承遗诏即位于柩前。

壬申,刘光世、韩世忠、张俊辞,尚书右仆赵鼎、知柩密院事张浚、参知政事沈与求、签书枢密院事胡松年侍。帝命光世等升殿,谕曰:“敌南侵,盖有窥江、浙之意,赖卿等戮力捍敌,使其失律而去,朕甚嘉之。然中原未复,二圣未还,朕心歉然,卿等其勉之!”光世曰:“臣等蒙国厚恩,敢不效死。”鼎曰:“臣闻降人程师回言:逆臣刘豫给金人,云光世、世忠比失,及至淮甸异所闻,其气已沮矣。”帝曰:“有告朕光世、世忠坐小嫌意不释然者。烈士当以意气相许,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小嫌何足校!昔寇恂戮贾复将,复以为耻,衔之。光武曰:‘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于是并坐极,结友而去。光世、世忠纵有睚眦,今日宜释前憾,结如初。”二人泣,再拜曰:“臣等顷过听,尝有违言;至于国事,不敢分彼此。今乃烦君父训饬,臣等敢不奉诏!”鼎等顿首贺。帝曰:“将帅和,社稷之福也。”命近侍内金盘尊斝赐光世、世忠、俊,酒一行,并所饮赐之,陛辞而退。鼎谓与求曰:“将帅国之爪牙,推毂授帅,则闻之矣;天御正衙,赐卮酒而亲劝之,未之前闻。臣闻英宗皇帝于司光尝有是赐,其后渊圣皇帝用李纲,实踵行之。光世等乃蒙恩如此,必有以图报。”诏:“光世妻汉国夫人向氏,俊妻华原郡夫人魏氏,并特给内中俸,如世忠妻例。”

戊寅,命祠员外郎兼权太常少卿张铢奉太庙神主自海至临安府,令本府饬同文馆安奉;其景灵神御祭享事,令温州能判权

丁丑,帝御舟发平江府,晚,泊吴江县。

己巳,金主殂于明德,年六十一,谥曰文烈皇帝,庙号太宗,后增上尊谥曰元应运世德昭功哲惠仁圣文烈皇帝。

乙酉,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言已选锐兵五千,令右武大夫、开州团练使刘锜统领,

御舟宿平望镇。己卯,宿秀州北。庚辰,宿崇德县。辛巳,宿临平镇。壬午,御舟至临安府行,留守孟庾率京官小使臣以上迎于五里外。帝还行,赐百官休沐三日。

尚书兼详定一司敕令章谊试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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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自池州朝,前一日,御笔赐岳飞银帛二千区两,封其母荣国太夫人姚氏为福国太夫人,亲属为承信郎者一人,封孺人者二人,赐冠帔三,赏淮西之功也。

甲戌,金主诏中外公私禁酒。

二月,丙,清远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充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岳飞为镇宁、崇信军节度使。

戊辰,诏:“承州权废两县,和、庐、濠、黄、滁、楚州各废一县,逐县各置监镇官一员。”以民事简少,省其徭役也。

枢密院承旨兼都督府参谋官折彦质至行在。

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兼权给事中晏敦复权尚书吏侍郎。

癸酉,金遣使告哀于齐、丽、夏;仍诏齐自今称臣,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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