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午,诏:“自今学之士,许州县学教养;所习经以《黄帝内经》、《德经》为大经,《庄》、《列》为小经外,兼通儒书,俾合为一,大经《周易》、小经《孟》。其在学中选人,增置士名,分官品。元士、士、上士、良士、方士、居士、隐士、逸士、志士,每岁试经拨放。州县学之士,初学为徒,试中升贡,同称贡士。到京,辟雍,试中上舍,并依贡士法。三岁大比,许襕郭就殿试,当别降策问,庶得有之士以称招延。”
九月,辛巳,大飨明堂。
冬,十月,己卯朔,太白昼见。
十一月,己酉朔,诏改明年元曰宣和,大赦天下。
,乙卯,以贤妃刘氏为淑妃。
己丑,以岁当戌月当壬为元命,降德音于天下。
丁酉,用蔡京言,集古今教事为纪志,赐名《史》。
乙亥,给事中赵野奏乞诸州添置学博士,择本州官兼充,从之。
庚申,诏江、淮、荆、浙、闽、广监司,督责州县还集民。
戊申,徽猷阁待制、提举万寿观蔡绦以罪勒停。
辛亥,日中有黑如李大。
己巳,升梓州为潼川府。
霍石陷辽之海北州,趋义州,军帅和勒博击败之。
甲辰,置官二十六等,职八等,有诸殿侍晨、校籍、授经,以拟特制、修撰、直阁之名。
是月,辽主猎于秋山。
壬申,门下侍郎薛昂奏:“承诏编集王安石遗文,乞差验阅文字官三员。”从之。
壬辰,知陈州邓洵仁奏:“本州学内舍生宋瑀,系故翰林学士宋祁之孙,行艺清修,愿换学内舍生。旧有撰到《论》十篇及近撰《神霄玉清万寿雅》,谨缴奏呈。”御笔:“宋瑀特与志士,仍许赴将来殿试。”
丙辰,以婉容王氏为贤妃。
癸巳,禁群臣朋党。
先是帝用方士言,铸神霄九鼎,名曰太极飞云劫之鼎,苍壶祀天贮醇酒之鼎,山岳五神之鼎,明渊之鼎,天地之鼎,混沌之鼎,浮光天之鼎,灵光晃耀炼神之鼎,苍火蛇虫鱼金之鼎,至是始成。奉安于上清宝箓之神霄殿。
壬寅,诏:“视中大夫林灵素,视中奉大夫张虚白,并特授本品真官。”
丙,诏:“周柴氏后已封崇义公,复立恭帝后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世世为国三恪。”
辛未,资政殿大学士、知陈州邓洵仁,奏乞选择《藏经》数十,先次镂板,颁之州郡,录院看祥,取旨施行,又乞禁士庶妇女辄僧寺,诏令吏申明行下。
庚寅,门下侍郎薛昂罢为佑神观使,以白时中为门下侍郎,王黼为中书侍郎,翰林学士承旨冯熙载为尚书左丞,刑尚书范致虚为尚书右丞。
辛丑,郑居中罢,乞持馀服,诏从之。
壬申,诏:“执政非谢及丐去,毋得独留奏事。”
辽耶律努格等赍宋、夏、丽书、诏、表、牒至金,金乃遣呼图克昆如辽“免取质及上京、兴中府所属州郡,裁减岁币之数,如能以兄事朕,册用汉仪,可以如约。”辽于是遣努克及托实如金议册礼。金留托实,遣怒克还,谓之曰:“言如不从,勿复遣使。”
霍石降于金。闰月,庚戌朔,金以石为千。既而萧宝、张应古、李孝功皆率众降,并以所为千。
乙亥,升衮州为袭庆府。
颁《御注德经》,刻石神霄。
戊,金主诏曰:“国书诏令,宜选善属文者为之,其令所在访求博学雄才之士,敦遣赴阙。”
癸未,诏蔡京、郑居中、余、童贯并兼充神霄玉清万寿使,邓洵武、薛昂、白时中、王黼、蔡攸并兼充副使。
己酉,遣廉访使者六人赈济东南诸路灾。
甲戌,辽通、祺、双、辽四都之民八百馀降于金,金主命分置诸,择膏腴之地之。
己未,以刘栋为守静先生、视中大夫,栋辞不受。
壬午,诏罢拘白地、禁榷货、增方田、添税酒价、取醋息、河北加折耗米、东南灾籴等事。
癸卯,帝如上清宝箓,传度玉清神霄秘箓,会者八百人。时士有俸,每一斋施,动获数十万;每一观,给田亦不下数百千顷。贫下之人,多买青布幅巾以赴,日得一饭餐及衬施钱三百。
是月,掖廷大火,自甲夜达晓;大雨如倾,火益炽。凡爇屋五千馀间,后苑广圣及人所居几尽,焚死者甚众。
丙戌,诏:“太学、辟雍各置《内经》、《德经》、《庄》、《列》博士二员。”
己亥,升端州为肇庆府,仍改兴庆军额曰肇庆。
丁卯,茂德帝姬下嫁蔡鞗,父京请免见舅姑行盥馈之礼,诏不允。
秋,七月,壬午,以西师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郑居中为少傅,余为少保,邓洵武为特,执政官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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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甲寅,以童贯为太保。
戊午,知衮州王纯奏乞令学者治御注《德经》,间于其中论题,从之。
壬辰,禁州郡遏籴及边将杀降以幸功赏者。